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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征集部门: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

征集开始时间:2023-04-28 16:21

征集结束时间:2023-12-31 16:21

状态: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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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信息网络领域持续纵深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涉网黑恶犯罪活动,根据公安部、公安厅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2023年底,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将开展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重点


(一)“裸聊”敲诈:利用信息网络引诱他人裸聊并窃取相关通讯录,以发布不雅视频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网络“套路贷”:利用信息网络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者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负面舆情敲诈:无资质的媒体经营人员、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以新闻媒体或记者名义利用信息网络打着“舆论监督”旗号,以持续发布或删除虚假捏造、歪曲事实的帖文相要挟,实施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恶意索赔:利用信息网络以维权打假为掩护、恶意索赔为目的,以大量差评或向电商平台、监管部门投诉为要挟,恶意向商家索取赔偿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网络“软暴力”催收:以讨要债务为目的,通过虚拟网络电话通讯手段进行高频度骚扰,致使被害人及其联系人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群发软件发送辱骂文字、侮辱性图片骚扰被害人及其关系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网络水军滋事: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或雇佣水军威胁、恐吓、辱骂、诽谤、滋扰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七)其他涉互联网违法犯罪活动。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内容尽量详细,包括事件经过、实施犯罪的 APP 、有效网址链接、网上交易记录和社交软件账号等相关情况;


(二)举报人要对提供的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者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人身安全。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当面、信件、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现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110


0470-6406300


举报邮箱:584616359@qq.com


举报地址:新巴尔虎右旗阿镇确巴拉森大街刑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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