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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第二季度“信易+市场监管”工作成效

发布时间:2026-06-26 14:51 来源:新巴尔虎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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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第二季度“信易+市场监管”工作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局积极探索“信易+市场监管”模式,将信用理念和信用方式全面融入市场监管各环节,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依托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归集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经营异常名录等信用信息,实现了信用信息的“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目前,截至今日归集涉企信息4500条,其中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973条,行政许可信息1812条,行政处罚信息215条,失信联合惩戒信息21条,抽查检查信息479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二)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状况将市场主体分为A、B、C、D四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对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进行抽查;对信用风险较高的C类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严重失信的D类市场主体,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

(三)推行信用承诺制度

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资质认定等环节,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引导市场主体主动作出信用承诺,并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已有105家市场主体签订信用承诺书,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明显增强。

(四)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对守信市场主体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荣誉评选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便利服务;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采取限制市场准入、限制参与政府采购、限制享受财政资金扶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今年以来,共对450家守信市场主体给予了激励措施,对列异符合退出条件的个体工商户554家实施了另册管理,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五)加强信用修复指导服务

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积极引导失信市场主体通过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参加信用培训、提交信用报告等方式进行信用修复。设立信用修复服务窗口,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一站式服务,帮助失信市场主体尽快恢复信用。今年以来,共指导94家失信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使市场主体能够重新参与市场竞争,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

二、工作成效

(一)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显著提高

通过开展“信易+市场监管”工作,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和信用监管,市场主体对信用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主动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的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认识到,信用是市场主体的无形资产,良好的信用记录有助于市场主体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政策支持,从而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信用。

(二)市场监管效能大幅提升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使监管资源得到了更加合理地配置,实现了从“无差别监管”向“差异化监管”的转变,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守信市场主体减少监管频次,让市场主体能够集中精力发展生产经营;对失信市场主体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遏制了违法失信行为的发生。同时,信用承诺制度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强化了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形成了“政府监管、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协同共治格局,市场监管效能得到大幅提升。

(三)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信易+市场监管”工作的深入推进,为市场主体营造了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守信激励措施的实施,为诚信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和便利条件,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创新创造活力;失信惩戒机制的威慑作用,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减少了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了更多的市场主体投资兴业,促进了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229户,市场主体总量达到5436户。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易+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有力推动了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完善等工作,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发展。同时,通过与其他部门的协同配合,实现了信用信息在各领域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进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完善信用监管制度体系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评价、分级分类监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和标准,确保信用监管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加强对信用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信用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

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用信息的全方位共享和深度应用。推动信用信息在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金融信贷、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拓展“信易+”应用场景,让守信者在更多领域享受到便利和优惠,使失信者在社会生活中处处受限。

(三)强化信用监管与智慧监管融合

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信用监管的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实时监测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及时发现潜在的信用风险,实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加强对信用数据的分析挖掘,为市场监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四)加大信用宣传教育力度

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信用知识,弘扬诚信文化,增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通过宣传典型案例,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示范引导作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水平,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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