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及全旗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部署,聚焦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等核心领域,以信用承诺签订、诚信宣传普及为核心抓手,夯实诚信体系建设基础,引导市场主体增强诚信意识、践行守信义务,营造“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要求,紧扣“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主题,聚焦商贸流通、中小企业等核心领域,通过开展信用承诺签订、多维度诚信宣传等基础工作,普及信用知识、强化诚信意识,营造“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氛围,为全旗诚信体系建设筑牢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遵循信用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聚焦可落地的宣传与承诺事项,确保工作扎实有序。
(二)针对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核心对象,开展贴合需求的诚信引导,让诚信理念直达市场主体。
(三)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宣传方式,简化流程、突出重点,确保承诺签订与宣传工作见行见效。
(四)根据实施情况和反馈意见,不断丰富宣传内容、优化承诺流程,逐步拓展诚信建设工作维度。
三、适用对象
新巴尔虎右旗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市场主体及个人,包括:
1. 商贸流通企业(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
2. 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3. 自愿参与诚信建设、践行守信承诺的各类市场主体及个人。
四、核心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
制定标准化《诚信守信承诺书》,明确诚信经营、合规履约等核心承诺内容,组织相关市场主体集中签订或自主申报签订。建立承诺台账,记录承诺主体、签订时间等信息,承诺书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开展多维度诚信宣传活动
1.在办公场所、商场超市等,通过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普及信用知识和相关政策。
2. 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强化社会诚信意识。
3.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诚信典型案例、信用政策解读等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4. 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向企业宣讲诚信建设意义,引导企业将诚信理念融入日常经营。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制定标准化承诺书模板,设计宣传材料(海报、手册、标语等),明确宣传渠道和责任分工。
(二)推进阶段
组织开展承诺书签订工作,同步启动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定期收集工作开展情况。
(三)总结阶段
梳理承诺签订数据、宣传活动成效,收集市场主体反馈意见,总结经验并优化后续工作方案。
六、保障机制
(一)明确专人负责诚信建设相关工作,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承诺签订与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二)整合线上线下宣传资源,制作通俗易懂、贴合实际的宣传材料,提升宣传效果。
(三)建立健全承诺签订台账和宣传活动档案,规范资料留存,确保工作可追溯、可核查。
(四)持续强化“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导向,通过常态化宣传和典型引导,凝聚全社会诚信共识。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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