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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右旗林业和草原局 主题分类:
名称: 于冬非法占用基本草原破坏基本草原植被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23
于冬非法占用基本草原破坏基本草原植被案
发布时间:2020-06-23 14:57 来源: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案件名称于冬非法占用基本草原破坏基本草原植被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型
执法主体名称草原监督管理局
决定书名称新巴尔虎右旗草原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新右草监(草原)罚【2018】45号
罚款金额8835.47
处罚决定日期2018-09-13 03:10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恢复草原植被(4.3亩×每亩171.23元×12倍=8835.47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违法事实2018年9月7日由克尔伦苏木草原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新巴尔虎右旗克尔伦苏木其其格勒嘎查牧民础鲁承包经营的基本草原上,非法使用基本草原。
处罚依据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确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基本草原的,必须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已构成非法使用基本草原破坏基本草原植被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