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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9011623131Y/202602-0000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新右旗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包某某扰乱单位秩序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1-01 发布日期: 2026-02-16
包某某扰乱单位秩序案
发布时间:2026-02-16 16:51 来源:新右旗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年**月**日**时**分许在**旗*镇**楼*单元***,包某某报警称:在**楼*单元***,辱骂接警员,发表不当言论,称派出所未解决打车价格纠纷问题,因报警人属于醉酒状态民警告知其不应当多次拨打报警电话,其打车问题应到相关的运营部门反映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