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实施情况
索引号: 12152129747927330K/202311-00007 组配分类: 实施情况
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右旗自然资源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关于新巴尔虎右旗西乌日图庆升煤矿2023年开采项目的征收土地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1-30 发布日期: 2023-11-30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关于新巴尔虎右旗西乌日图庆升煤矿2023年开采项目的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30 10:34 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新巴尔虎右旗达赉苏木罕乌拉嘎查:

新巴尔虎右旗西乌日图庆升煤矿2023年开采项目,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收集体土地50.8940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等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批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文号及批准用途

该项目于2023年11月27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土发〔2023〕1879号)文件批准征收集体土地为国有并转为建设用地,用于新巴尔虎右旗西乌日图庆升煤矿2023年开采项目。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该项目涉及征收达赉苏木罕乌拉嘎查集体农用地40.5864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39.7486公顷,农村道路0.8378公顷)、未利用地10.3076公顷(其他草地10.3076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批准公布的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内政办发〔2020〕16号),共涉及1个征地区片地价片区,每亩补偿5210元。涉及地类天然牧草地、农村道路、其他草地每亩补偿标准均为5210元,不涉及青苗、地上附着物以及建设用地补偿。

四、安置方法和社会保障

项目征收集体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2人(其中劳动力2人)。当地政府计划通过发放安置补助费方式安置2人,可以妥善安排被征地牧民的生产和生活。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牧民参保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法〔2017〕162号),经新巴尔虎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该项目征收土地不涉及社保安置农牧业人口。

五、其他事项

(一)征收土地公告期为30日。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嘎查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及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有异议者可向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二)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无异议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登记证书、草原所有权证书、草原使用权证书、草原承包合同、林权证等)和身份证明(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书等)到新巴尔虎右旗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周学斌,联系电话:13847054789)领取土地补偿费,办理草原面积核减手续,请相互转告。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