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旗直有关部门:
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网项目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快我旗电网建设,有效解决电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确保各类电网项目顺利实施,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稳定用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耕地成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2号)及《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的通知》(呼政办发〔2024〕25号)基准价格。线路塔基永久占地严格按照基础立柱外露部分外侧向外延伸1米标准计列。
二是今后新右旗境内电网建设项目征占用地均按此标准执行,如上级对此标准有新规定时,按上级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