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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新增排土场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7-09 发布日期: 2025-07-09
关于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新增排土场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9 16:07 来源:新巴尔虎右旗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新巴尔虎右旗呼伦镇伊和诺尔嘎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因实施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新增排土场项目,需要依法征收新巴尔虎右旗呼伦镇伊和诺尔嘎查的部分集体所有土地,现将该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25年7月9日取得新巴尔虎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507-150727-04-01-113978)。该

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六项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确需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新巴尔虎右旗呼伦镇伊和诺尔嘎查。拟征收土地面积283.8899公顷(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为准)。

三、征收土地目的

为促进战略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战略资源安全,因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拟建设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新增排土场项目需要。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次预公告后,旗自然资源局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工作,主要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嘎查农牧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情况进行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及个人应予以支持配合。

五、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2号)、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布的《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的通知》(呼政办发〔2024〕25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自本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涉及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等,如对本次征地工作有异议,可在预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旗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