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布发放〔2022〕2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86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落实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经该企业申请,并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拟对新右旗1家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给予社保补贴10127.17元。为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管,现对拟申领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企业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新巴尔虎右旗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4日
联系电话:0470-640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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