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右旗林业和草原局信用奖惩制度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林草管理领域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使用,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有效惩戒失信行为。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信用奖惩制度:
一、信用等级评定
林草管理信用等级评定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管理相对人的信用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信用等级的活动。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信用等级。信用等级通常分为几个级别,如A级(信用优良)、B级(一般失信)、C级(严重失信)等。
二、信用信息获取与认定
林草管理信用等级的评定主要依据一年内量化分级、许可管理、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和公众评价等信息。同时,还会结合上级推送的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红黑名单”,以及市、县其他部门通报的联合奖惩信息进行综合评定。失信行为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切实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守信激励措施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林业和草原局会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信用门户网站等宣传守信行为。
(二)在财政资金支持和表彰奖励方面优先选择守信的管理相对人。
(三)对守信的管理相对人给予优先办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四)在林草系统内部通报表扬守信行为。
(五)在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中优化检查方式,合理减少检查频次。
失信惩戒措施,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林业和草原局会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以警示和纠正失信行为,这些措施可能包括:
(一)约谈失信的管理相对人,指出失信行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督促其严格自律、诚信守法。
(二)将失信的管理相对人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和随机抽查力度。
(三)限制失信的管理相对人享受行政便利措施,如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
(四)对失信的管理相对人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如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
(四)公开披露失信信息,便于市场识别失信行为,防范信用风险。
三、信用修复与异议处理
对于失信的管理相对人,如果其通过履行义务、积极整改、弥补损失等方式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可以在惩戒期限内提前申请信用修复。同时,管理相对人对综合评价失信行为有异议的,可以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林业和草原局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异议处理。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
旗林业和草原局会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长效化制度机制。同时,会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公众对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认知度。此外,还会对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应付、泄露、篡改企业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结果和利用评价结果谋私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和严肃追责。
新巴尔虎右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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