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
|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新巴尔虎右旗 |
| 名称: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实 施 方 案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1-08 |
各苏木镇,旗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4〕5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21号)及《呼伦贝尔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强部门协作、落实财政投入、完善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有效对接,大幅提升老年人养老和医疗服务的效率、能力和质量,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基本,统筹发展。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对多数老年人,以社区和居家养老为主,通过医养有机融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以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群体为重点,建立健全养老保障制度,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二)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统筹各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以市场需要为驱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医养结合发展新格局。
(三)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保障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潜力和活力,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政策引导、服务监管等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促进医养结合融合发展。
(四)突出特色,优化服务。充分发挥蒙医药、中医药在养老、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立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准确定位医养结合服务的目标、职能和模式,有目标、有任务、有规划地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和养老相融合的优质服务。
三、发展目标
到2017年底,旗人民医院及旗蒙医医院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旗社会福利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服务,基层卫生院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蒙医药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本着互利互惠原则,明确双方责任。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旗人民医院及旗蒙医医院定期为旗社会福利院老年人进行免费体检服务。(责任单位:旗卫计局、旗民政局)
(二)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室,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蒙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责任单位:旗卫计局、旗民政局)
(三)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发挥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网络优势,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鼓励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建立家庭病床,推进医疗护理康复进家庭,使90%以上的老年人在社区和居家养老时能够享受到专业的医疗、护理、保健、康复等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旗卫计局、旗人社局)
(四)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机构要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义诊。(责任单位:旗卫计局)
(五)开具蒙医药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推动旗蒙医医院与养老机构之间开展合作,积极开展养生保健、养老康复等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开展融合蒙医药中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人医疗、护理、养生、康复、治未病服务。发展社区和居家蒙医药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责任单位:旗卫计局、旗民政局)
(六)做好老年人心理健康工作。将老年心理保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保健讲座、心理辅导活动,提高老年人自我疏导意识和能力。开展老年心理健康教育,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解决心理障碍等各类养老难题。(责任单位:旗卫计局)
(七)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工作。长期以来,社会组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参与主体,既可以吸收政府公共资源,又可以利用市场资源,还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人员知识技能培训和医养结合服务、参与开展红十字养老志愿服务、参与兴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参与开展对老年人的公益援助项目等。(责任单位:旗红十字会)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家庭发展股,负责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各有关股室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把握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落实。
(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和典型报道,推介传统养老模式向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转型的重要意义,为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系统宣传国家出台的促进健康养老和医养结合的相关政策,推动政策顺利施行,树立全社会尊老、爱老与正确养老的观念,为创新健康养老新途径,加快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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