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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新巴尔虎右旗
名称: 新右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建立和实行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个案信息比对共享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1-08

新右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建立和实行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个案信息比对共享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8 09:42 来源:新巴尔虎右旗 浏览:59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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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人民医院、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苏木镇卫生院、阿镇社区服务中心:
    为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强化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管理,做好卫生计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比对共享,严格控制出生和统计信息误差,特制定《建立和实行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个案信息比对共享制度》,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右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6日

                                     
 建立和实行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个案信息比对共享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提高出生人口数据统计监测的准确性、及时性,促进全旗人口计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确定,在全旗建立和实行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个案信息比对共享制度,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旗人民医院、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苏木镇卫生院、阿镇社区服务中心将办理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母子健康手册、计划疫苗个案信息报送旗卫生计生局,实现住院分娩个案信息、出生医学证明个案信息、母子健康手册记载信息、计划疫苗个案信息与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百分之百对接,确保我旗出生人口信息登记准确、上报及时。
  二、工作内容
  (一)每年4月5日前,旗人民医院将上年10月1日至本年3月31日之间办理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的个案信息报送至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每年10月8日前,将本年4月1日至本年9月30日之间办理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的个案信息报送至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每年4月5日前,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上年10月1日至本年3月31日之间办理母子健康手册的个案信息报送至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每年10月8日前,将本年4月1日至本年9月30日之间办理母子健康手册的个案信息报送至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每年4月5日前,各苏木镇卫生院、阿镇社区服务中心将上年10月1日至本年3月31日之间办理计划疫苗的个案信息报送至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每年10月8日前,将本年4月1日至本年9月30日之间办理计划疫苗的个案信息报送至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实施方法
    各单位各部门将要求时间段内统计的母子健康手册、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疫苗所记载的男女方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现居住地、子女出生日期、子女性别等主要个案信息做成电子表格(文件格式为.xls),又将电子表格打印出加盖公章一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考核评价股,联系人:敖力布,联系电话:6405821。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和实行住院分娩个案信息比对共享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各部门要抓好管辖内个案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和上报。
  (二)强化督查考核。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各部门要定期对此项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督查,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三)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实行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个案信息比对共享制度要实行个案责任追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不如实登记、不及时上报出生人口信息或对外泄露人口信息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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