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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新巴尔虎右旗
名称: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1-13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3 00:00 来源:新巴尔虎右旗 浏览:55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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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3在新巴尔虎右旗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新 巴 尔 虎 右 旗 财 政 局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交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旗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旗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财政工作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履行财政工作职能,依法全面组织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扎实推进财政各项改革,着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坚持依法理财,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了财政工作稳步发展。

2016112月份财政总收入 (原口径) 完成170,318万元,2016年地方财政总收入(新口径)完成168,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215万元,上划市级收入完成18,805万元,上划自治区收入完成28,468万元,上划中央收入完成66,4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84万元。2016112月份全旗财政总支出完成120,169万元,其中: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8,5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06万元。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112月份财政总收入 (原口径) 完成170,318万元,完成预算的94.74%, 同比增加31,713万元,增长22.88%2016年地方财政总收入(新口径)完成168,934万元,完成预算的94.76%, 同比增加31,504万元,增长22.9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3%,同比增加3,795万元,增长7.38%;上划市级收入完成18,8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2.59%,同比增加5,914万元,增长45.88%;上划自治区收入完成28,4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0%,同比增加5,321万元,增长22.99%;上划中央收入完成66,446万元,完成预算的86.20%,同比增加16,474万元,增长32.97%。在本级收入中2016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3%,同比增加3,795万元,增长7.3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6,8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9.60%,同比增加6,291万元,增长15.5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4.86%;非税收入完成8,360万元,完成预算的69.61%,同比减少2,496万元,下降22.9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15.14%

2016112月份全旗财政总支出完成120,169万元,同比增加3,772万元,增长3.24%,其中: 2016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8,563万元,同比增加3,728万元,增长3.25%。地方财政总支出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97万元,同比增加4,756万元,增长28.07%;公共安全支出7,630万元,同比增加1,522万元,增长24.92%;教育支出10,414万元,同比增加409万元,增长4.09%;科学技术支出190万元,同比减少193万元,下降50.3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10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87万元,同比增加2,194万元,增长15.14%;医疗卫生支出8,444万元,同比增加1,982万元,增长30.67%;环境保护支出4,640万元,同比增加2,890万元,增长165.1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316万元,同比减少1,047万元,下降24.00%;农林水事务支出27,144万元,同比减少8,129万元,下降23.05%;交通运输支出6,973万元,同比减少2,245万元,下降24.3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14万元,同比减少339万元,下降35.57%;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08万元,同比减少93万元,下降23.19%;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35万元,下降100.0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282万元,同比减少1,245万元,下降49.27%;住房保障支出5,360万元,同比增加1,543万元,增长40.42%

2016年一般预算收入55,215万元,加上返还性和财力性专项转移支付74,05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8,528万元,上年结余784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65万元,调入资金160万元,收入总计为170,403万元;一般预算支出118,563万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38,61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6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21万元,支出总计为160,27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为10,13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84万元,完成预算的92.27%,同比增加209万元,增长17.7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06万元,同比增加44万元,增长2.82%。政府性基金支出按功能分类: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67万元,同比减少35万元,下降2.5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0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25%;其他支出229万元,同比增加77万元,增长50.66%

 全旗政府性基金收入1,384万元,加上上级专项补助469万元,加上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1,235万元,基金收入总计为3,088万元;本年基金支出1,606万元,政府性基金转列公共预算160万元,支出总计为1,766万元,收支相抵后基金年终滚存结余为1,32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922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收入8,21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收入3,545万元;失业保险收入35万元;工伤保险收入1,008万元;生育保险收入116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0,654万元。全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68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890万元。

(四)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依法征管,确保财政增收。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与税务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征管手段,完善征管措施,确保了各项税收均衡入库。2016年“两税”收入累计完成162,200万元,税收的主体支撑作用促使财政收入实现了良性增长。

2、优化支出管理,确保重点支出。按照厉行节约、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安排重点支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全力以赴“保工资”。2016年全旗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补贴资金在内的工资性支出37,90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31.97%;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兑现了2016年调资政策,此项增资部分年增加财政支出590.91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各项节支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尤其是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控力度,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取得较好效果。2016年,我旗“三公”经费支出1,253万元,同比减少70万元,下降5.29%;三是将“十个全覆盖”工程、“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相互融合、整体推进,牧区面貌焕然一新,牧民群众普遍受益。截至2016年底,“十个全覆盖”工程已完成财政投资34,344.6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677.47万元,旗本级配套32,667.18万元;“一事一议”项目总投资1,125.6万元,共建项目22项,机井项目10项,钻打机井29眼(其中扶贫机井5眼);环卫设施项目7项,共制作可移动垃圾箱250个及采购配套垃圾箱运输车9辆,投入资金225.6万元,该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嘎查活动室建设项目1项,文化广场建设项目1项,院墙项目1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总投资1,260万元,新建养殖小区8137.5平方米和饲料地300亩、完成治沙0.5万亩、改良草场0.8万亩。

3、持续关注民生,强化民生保障。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围绕“扩面、提标、增量”的总体思路,将更多的资金倾斜于民生事业发展。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2016年累计支出教育资金10,414万元,同比增加409万元,增长4.09%,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教学环境显著改善;二是关注弱势群体生活。2016年累计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87万元,同比增加2,194万元,增长15.1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完成8,444万元,同比增加1,982万元,增长30.67%,其中: 发放城镇低保947.44万元,惠及10734户、16370人次;农村低保395.06万元,惠及12249户、18442人次;发放燃煤补贴89.4万元、发放“三无”、“五保”、“孤儿”等补贴资金97.17万元、统计报销2016年全旗干部职工转院旅费179.7万元。201611月起为全旗671名合同制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月增加财政支出52.92万元。拨付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378.45万元,全旗建档立卡贫困户55户、138人,同步搬迁237人受益;三是积极落实惠农惠牧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2016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4,981.66万元,共涉及3446项补贴(其中新增补贴项目9项),累计受益41958人(户)次;累计拨付抗旱专项资金4,639万元,其中:水利部门抗旱救灾资金230万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0万元,调运饲草料补助3,010万元,牧区抗灾保畜资金1,290万元,旱灾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支出69万元;四是重视和强化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申报2016年现代肉羊、合作社建设、科技推广、博物馆免费开放、中小企业发展以及第三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共计14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490万元;组织上报第二热源、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等11PPP项目,已录入自治区PPP信息管理项目库10个,总投资为7.14亿元。

4、深化推进改革,提升工作效率。一是加快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完成了旗本级和全旗全部预算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公开率达到100%;二是清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16,314万元、预算单位暂付款1,330万元,对“一事一议”、现代肉羊两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两依”考核工作顺利推进;三是依据上级政策,结合我旗实际,研究制定了《新巴尔虎右旗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并对公车改革相关数据进行了认真测算;四是全面完成国有资产大清查工作,有效规范了全旗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据统计,我旗资产账面数总计为109,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1,200万元、其他应收款25,600万元,负债5,900万元。经专项审计清查我旗本次共有3,100万元的资产达到报废核销标准,其中:固定资产1,900万元、其他应收款1,100万元、应收账款15万元;五是政府采购工作实现“采管分离”。2016年全年采购支出完成1,538.31万元(其中:车险102.3万元、取暖用煤及运费241.54万元、热费965万元、报刊费59.72万元、其他169.75万元);六是逐步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新模式,全面提高非税收入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2016年累计完成非税收入8,360万元;七是成立新巴尔虎右旗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新巴尔虎右旗2016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为下一步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奠定基础;八是稳步推进法检两院管理体制上划工作,经测算改革涉及77人,2,479万元;九是组织全旗115名财会人员参加全市新《预算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班,组织16名财会人员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和专业资格相关考试,切实提高了会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持证上岗意识;十是2016年开展了财政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非税收入执收情况和奖金津贴发放情况专项检查4次,涉及检查资金3,636.26万元,并针对个别档案资料收集不全等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管职能,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5、强化宗旨意识,加强队伍建设。财政局党支部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采取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促进机关建设上台阶。一是2016年以来党支部组织各类集中学习40余次,专题党课教育4次,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各级党代会精神召开专题研讨会5次,党员组织生活会1次,党员干部按时记笔记,上交心得体会20份,每周安排一次党员讲党课活动,制作党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展板7个,党员干部学习参与率达到95%以上,布和巴雅尔、鲍靖华两位同志被评为自治区财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个条例”,经常性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修订和完善各项廉政建设制度,设立了岗位监督台,公开了服务承诺;三是全部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人手一份儿党章、按时交纳党费、重温了入党誓词、围绕思想工作实际进行了承诺,同时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四是扎实推进与呼伦社区、青格乐嘎查的结对共建工作。全年共走访贫困党员、贫困户9次,送去17,000元的慰问金和生活必需品;五是每周一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每周五开设“道德讲堂”,财政干部争先创优意识显著增强;六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级主办的业务培训20余次、文体娱乐活动10余次、各类扶贫帮困活动9次、上报财政动态简报463条。近三年信息工作一直名列全旗前列,在全市财政系统第八届乒乓球比赛中获得男子单打冠军。

各位代表,2016,我旗财政工作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及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财政预算任务。在此谨向长期关心支持我旗财政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在充分肯定财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受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影响,财政收入保持较高增速难度加大;二是兑现调整工资政策、“十个全覆盖”工程等刚性需求不断增加,可用财力严重不足,财政保障压力日益加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三是支出管理和预算约束力有待进一步强化;四是财政综合改革需深入推进;五是政府偿债压力较重,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任务艰巨。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完善工作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当前财政经济运行面临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 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任务依然艰巨;财政收入低速增长已成常态趋势,财政刚性支出只增不减,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合理编制2017年财政预算、科学谋划2017年财政工作尤其重要。

2017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委第四次、旗委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不断强化组织收入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确保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各级政府预算由同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下面重点报告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17年地方财政总收入(原口径)安排123,783万元,2016年预算数减少55,994万元,下降31.15%,2016年实际完成数减少46,535万元,下降27.32%2017年地方财政总收入(新口径)安排122,183万元,2016年预算数减少56,094万元,下降31.46%,2016年实际完成数减少46,751万元,下降27.67%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58,528万元,2016年预算数增加3,766万元,增长6.88%,2016年实际完成数增加3,313万元,增长6%2017年收入预算减少原因:一是政策性减税;二是一次性税源因素。

2017年公共财政支出安排90,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69万元(工资性支出45,150万元、公用经费2,419万元、政府采购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29,312万元(结转2016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地方专项3,900.04万元、上解支出1,211万元、政府性债务贷款还本付息支出6,950.96万元、预备费904万元。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年公共预算可用财力90,34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8,5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565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21万元、上年年终滚存结余收入10,133万元。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58,528万元,2016年预算数增加3,766万元,增长6.88%,2016年实际完成数增加3,313万元,增长6%2017年地方财政总收入(新口径)安排122,183万元,2016年预算数减少56,094万元,下降31.46%,2016年实际完成数减少46,751万元,下降27.67%2017年地方财政总收入(原口径)安排123,783万元,2016年预算数减少55,994万元,下降31.15%,2016年实际完成数减少46,535万元,下降27.32%

分部门收入预算:国税部门51,250万元,2016年预算数减少7,647万元,下降12.98%,2016年实际完成数减少1,748万元,下降3.30%;地税部门63,795万元,2016年预算数减少45,665万元,下降41.72%,2016年实际完成数减少45,407万元,下降41.58%;财政部门7,138万元,2016年预算数减少2,782万元,下降28.04%,2016年实际完成数增加404万元,增长6%         

分级次收入预算:本级收入60,128万元,2016年预算数增加3,866万元,增长6.87%,2016年实际完成数增加3,529万元,增长6.24%;上划市级收入11,007万元,2016年预算数减少7,323万元,下降39.95%,2016年实际完成数减少7,798万元,下降41.47%;上划自治区收入22,168万元,2016年预算数减少5,934万元,下降21.12%,2016年实际完成数减少6,300万元,下降22.13%;上划中央收入30,480万元,2016年预算数减少46,603万元,下降60.46%,2016年实际完成数减少35,966万元,下降54.13%

分税种收入预算:增值税(全口径,下同)42,060万元、企业所得税3,500万元、个人所得税12,250万元、资源税22,2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00万元、房产税2,500万元、印花税51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500 万元、土地增值税600万元、车船税200万元、耕地占用税28,105万元、契税530万元、专项收入(列收列支)2,028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1,500万元、排污费收入148万元、水资源费收入277万元、教育资金收入12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11万元、残疾人保障金80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2,424万元,罚没收入629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683万元,其他收入964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2017年公共财政总支出安排90,347万元,按功能分类划分:

---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0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358万元,增加12.75%

---安排公共安全支出2,58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576万元,下降18.25%

---安排教育支出6,23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78万元,下降1.23%

---安排科学技术支出16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34万元,下降17.09%

---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9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68万元,增长4.78%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3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258万元,增长7.73%

---安排医疗卫生支出7,25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176万元,增长19.34%

---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54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4,793万元,下降75.61%

---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8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249万元,下降14.34%

---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21,47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3,084万元,增长16.77%

---安排交通运输支出2,96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1,070万元,下降26.55%

---安排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0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519万元,下降50.78%

---安排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6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390万元,增长506.49%

---安排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36万元, 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163万元,下降81.91%

---安排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11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296万元,增长158.82%

---安排住房保障支出2,71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1,422万元,下降34.35%

---安排预备费90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538万元,下降37.32%

---安排其他支出70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305万元,增长76.25%;

---安排上解支出1,21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175万元,增长3263.89%;

---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6,95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6,751万元,增长3776%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922万元, 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600万元,上年基金预算结余1,32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6.67%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92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553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1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的支出10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62万元、其他支出8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范围和要求,2017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拟安排27,135万元。包括各项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其他收入等。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拟安排17,573万元。主要用于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上解支出和按照《社会保障法》及相关规定安排的支出等。

三、2017年财政工作安排

为全面完成2017年的各项预算任务,按照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财政收入增长,确保完成年度预算任务。认真落实综合治税工作,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征管措施,提高征管效率;着重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动态监管,千方百计堵塞税源漏洞,最大限度挖掘税源潜力,做到应收尽收。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保持在6%以内。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保障重点支出。统筹和集中有限的财力,继续向民生和公共领域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摆在首要位置,确保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指导、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提升部门预算执行率;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公务用车制度等重点改革刚性支出需要。

(三)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稳步实施新一轮草原奖补政策;重点支持教育医疗、科技文化、节能环保、保障性住房、精准扶贫等民生事业,确保社会各项事业均衡发展。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继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努力增加地方可用财力,有效缓解财政困难;规范部门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加强存量资金管理,严格清理暂付款,加快推进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探索和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逐步规范政府举借行为,严格落实偿债责任和途径,建立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五)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人大《监督法》和新《预算法》,开展各类专项资金特别是民生资金的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有效。继续加强会计监督、规范预算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产处置等行为,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范围。

(六)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继续保持和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通过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典型教育等有效措施,不断深化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切实提升财政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和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2017年我们将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振奋精神,求真务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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