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部门文件 | |
|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新巴尔虎右旗 |
| 名称: | 关于推进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发放工作的 紧急通知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1-08 |
各苏木、镇:
为尽快完成2016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发放工作,现要求各苏木、镇根据《新巴尔虎右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新右农牧发 〔2016〕163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承包到联户的草原(即集体草场)补奖标准”:
联户草场面积核定方法:由旗草原确权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各嘎查(村)、所在地、社区的集体草场面积,并颁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据该证书上显示的面积,发放新一轮联户补奖资金。
领取联户补奖资金人员的核定方法:由各苏木(镇),结合自身历史因素、集体草场现今使用情况等,因地制宜,组织指导辖区内各嘎查自行核实界定领取联户补奖资金的成员。其中,未满18周岁人员(1998年1月1日前出生)、死亡人员、非本嘎查户籍人员(2016年1月1日之后户籍迁入本嘎查人员,不得领取联户补奖资金)、公职人员均不得领取联户补奖资金。各嘎查制定领取联户补奖资金成员名单后,应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牧民大会,牧民大会予以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可定为领取新一轮联户补奖资金成员名单,且五年(即2016-2020年)内不予变更,但如某联户草场中成员的户籍迁出本嘎查、死亡、身份转为公职人员等情况的,由嘎查向农牧业局申报,自申报之日起,停发该成员联户补奖资金,并重新调整领取该联户草场补奖资金其他成员的资金额度。
请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按照方案要求,核定联户草场面积和享受补贴人员,并负责逐户审核,审核后将联户名单报送至农牧业局奖补办备档,农牧业局奖补办不在负责审核工作,奖补办依据苏木镇人民政府报送的联户名单直接发放补奖资金。请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务必于3月15日前完成联户补奖资金发放工作。逾期未完成导致联户补奖资金延迟发放的,以及苏木镇审核失误导致资金发放错误的,由苏木、镇人民政府、嘎查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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