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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新巴尔虎右旗 |
| 名称: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右旗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 文号: | 新右政办发〔2019〕29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10-12 |
新右政办发〔2019〕29号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右旗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苏木镇,旗直相关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现将《新右旗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新巴尔虎右旗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
附件2:新巴尔虎右旗饮水型、饮茶型氟中毒病情调查工作实
施方案
2019年5月12日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2日印发
附件1:
新巴尔虎右旗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
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认真落实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呼伦贝尔市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呼卫计联发〔2019〕2号)精神,采取有效举措,解决我旗当前地方病(含鼠疫和布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实现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方病基本情况
地方病是由生物地球化学因素、生产生活方式等原因导致的呈地方性发生的疾病。我旗是呼伦贝尔市地方病历史重病区之一,主要流行的地方病包括碘缺乏病、地方性氟和砷中毒、布病、鼠疫,病情重、危害大、分布广。多年来,在旗委、政府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不断加大综合防控力度,地方病严重流行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到“十三五”中期,我旗保持碘缺乏病持续消除状态;饮茶型氟中毒病区有些居民依旧在饮用普通高氟砖茶,饮水型氟中毒35个病区嘎查水氟未达标,群众尚未远离高氟水危害;饮水型砷中毒病达到了控制水平;布病疫情明显下降,人间布病疫情持续降低,近两年鼠间鼠疫监测未出现阳性血清。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根据《“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将地方病防治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目标管理的地方病防治工作策略,整合各种资源,推动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和健康扶贫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切实做好地方病的“防”与“治”工作,为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旗人民政府将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保障投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立足本部门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落实防治措施。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地方病病区生产生活环境,减少致病因素危害。开展现症病人救治,加强病人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帮扶现症病人,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3.分类指导,持续推进。根据不同种类地方病的特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采取适宜、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防治目标和工作节点,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到人。
4.综合施策,目标管理。将地方病防治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旗投入防治资金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建立分病种台账制度,将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作为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扎实推进评价工作。
三、工作目标
助力脱贫攻坚,到2020年底,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中毒、饮茶型地氟病、饮水型砷中毒危害;及时发现控制动物间鼠疫疫情,坚决防止人间鼠疫疫情发生;布鲁氏菌病达到并维持控制标准,减少人间布病疫情;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综合防控
1.落实饮水型氟砷中毒病区改水工作
(1)以嘎查为单位,全面摸清我旗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和饮水型砷中毒病区底数,分析原因,加强顶层设计,综合考虑优质水源置换、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以及对现有供水工程强化水质净化处理等方式,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解决方案,不断提升水质达标率。(旗卫健委牵头,会同旗农牧和科技局、发改委等部门落实,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落实责任。)
(2)扎实推进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按期完成饮水型氟砷中毒病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强化饮水工程管理管护,落实工程管理主体和运行维护费用,促进工程正常运行。对改水工程的运转情况、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定期监测评估。(旗农牧和科技局牵头,会同旗卫健委、发改委、扶贫办等部门落实,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落实责任。)
(3)到2020年实现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嘎查90%以上的改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力争实现全部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嘎查改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饮用水氟砷含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70%的饮水型氟中毒病区达到国家控制标准,力争实现所有饮水型氟中毒病区达到国家控制标准。所有饮水型砷中毒病区达到国家消除标准。(旗农牧和科技局牵头,会同旗发改委、卫健委、扶贫办等部门落实,苏木镇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落实责任。)
2.有效控制饮茶型地氟病危害,逐步推广普及低氟砖茶
查清并上报饮茶型地氟病病情和流行范围。设立低氟砖茶销售网络和平价专卖店,大力推广氟含量合格砖茶,培育低氟砖茶消费市场。严格进行市场监管,保障砖茶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鼓励群众购买合格低氟砖茶,降低病区群众氟摄入量水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旗委宣传部、统战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民委、农牧和科技局、外事办、卫健委、供销社、扶贫办等部门落实,苏木镇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落实责任。)
3.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
(1)继续落实食盐加碘策略,维持人群碘营养适宜水平。保持合格碘盐市场供给,完善食盐市场监管。保证贫困地区和牧区群众能够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盐。(旗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旗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落实,苏木镇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落实责任。)
(2)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防止发生克汀病。(旗卫健委牵头,发改委落实,苏木镇人民政府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4.做好鼠疫防控
(1)加强监测检测工作,排查并上报全部鼠疫疫点现状。落实保护性灭鼠灭蚤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在重点地区开展灭鼠灭蚤,及时发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鼠疫疫情报告及时率和疫区处理率达到100%。开展预警预测,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坚决防止人间鼠疫疫情的发生。
(2)强化并完成鼠疫应急演练和培训基地及野外实验室建成,健全运行保障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实战应急演练和技术培训。落实生物安全要求,保证生物安全事故“零”发生。
(3)旗鼠疫监测点实验室具备规范采集突发急性传染病检测样本能力。
(旗卫健委牵头,会同旗发改委、财政局、农牧和科技局、林业和草原局、文化旅游体育局等部门落实,苏木镇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落实责任。)
5.布鲁氏菌病防治
(1)切实落实《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年)》,实施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强化以畜间免疫为主的防控策略,加强主动监测、活畜检疫监管,发现染疫畜就地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情蔓延。
(2)全面实施布鲁氏菌病“三位一体”综合防控模式,开展布病监测,做好布病病例的发现、报告、规范化治疗和管理工作。及时开展疫情调查处置,防止疫情传播蔓延。加强高危人群筛查、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提高患者就诊及时性。完成高危人群筛查1000人份(其中500人份个案调查)任务。建档率达到100%,规范化治疗率达到90%以上;治愈率达到80%以上;慢性化率达到15%以下。宣传教育全覆盖,行为干预重点覆盖约30%的苏木镇,重点职业人群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3)加强部门合作和定期会商制度,实时通报疫情和防控进展信息。联合开展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和人员防护工作。
(旗农牧和科技局、卫健委牵头,会同旗委宣传部、财政局、扶贫办、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落实,苏木镇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落实责任。)
(二)现症病人救治救助
1.做好现症地方病病人确诊病例治疗和社区管理。
(1)药物与手术救治对象。符合条件氟骨症和人间布病确诊病例。
(2)将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地方病病人全部纳入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开展精准救治,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措施,实施综合保障,推进“一站式”结算。设立地方病定点治疗医院,按照国家骨关节病专家组确定氟骨症分类治疗方案,对患者进行治疗;布病的诊断治疗参照国家《布鲁氏菌病诊疗指南》(卫办医政发〔2012〕117号)。
(3)建立氟骨症、地方性砷中毒病人健康档案,布病确诊病人健康档案实行个案管理。对氟骨症、地方性砷中毒和慢性布病病人每年随访1次,对急性期布病病人在规范治疗期间,实行每周随访1次,每半月面对面随访1次至治愈为止。
(旗卫健委牵头,会同旗民政局、医疗保障局、扶贫办等部门落实,苏木镇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落实责任。)
2.开展现症病人综合帮扶
(1)开展氟骨症、布病病人残疾评定工作,将符合标准的病人纳入残疾人保障范围。
(2)将符合条件的病人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对氟骨症、布病病人的救助水平。
(3)对现症病人家庭采取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综合帮扶措施,加快脱贫步伐,阻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代际传播。
(旗卫健委牵头,会同旗民政局、扶贫办、残联等部门落实,苏木镇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落实责任。)
(三)监测评价全覆盖
1.开展信息化管理,实现监测全覆盖。每年以嘎查为单位开展饮水型氟中毒、饮水型砷中毒、碘缺乏病、饮茶型氟中毒、布病和鼠疫监测。监测内容包括防治措施落实、重点职业人群、儿童及成人病情、现症病人随访、可疑致病因素评估等。通过全国地方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和动物疫病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有关信息与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互联共享。卫健部门和农牧部门将每年的监测报告上报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根据监测报告所反映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2.开展控制和消除评价。按照《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国卫疾控发〔2014〕79号)和《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年)》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工作。
(旗卫健委牵头,会同旗发改委、教育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和科技局等部门落实,苏木镇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落实责任。)
(四)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1.推介权威的科普材料,打造全媒体平台。推介一批地方病防治科普读物,突出权威性、科普性、趣味性。针对不同的病种,制作蒙汉文版本的宣传品。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加强健康促进。发挥防治机构、学校、医院等各自工作优势,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地方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将地方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区等健康教育内容,做好“5.15”防治碘缺乏病日、“8.25”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持续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完成从提高认知到改变态度再到主动实践的转变,形成健康的生产、生活行为方式,解决防病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效减少地方病发生。
(旗卫健委牵头,会同旗委宣传部、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残联等部门落实,苏木镇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落实责任。)
(五)提升防治能力
1.强化专业机构建设。全面加强旗疾控中心和地方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科学指导地方病防控工作。
2.加强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设。按照“填平补齐、保证必须”的原则,加强基层防治工作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冷链体系建设、实验室建设,为地方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控仪器,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必要经费,完善地方病监测体系,强化防控能力建设。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对参与地方病、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和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开展防治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稳定防治队伍,多途径解决防治力量不足的问题。当根据防治工作任务的需求,加强地方病、动物疫病防治队伍建设,确保防治人员更新换代,解决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
保障专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和职业健康,增加现场工作补助,对于承担基层工作的防治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基层防治人员在技术职称晋升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适当降低晋升条件,优先解决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职称晋升问题。
对地方病防治中的监测采样、健康教育和动物疫病防治适合公共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查灭疫源、禁牧、健康教育等用时、用工较多的公共卫生服务事项,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防治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旗编办、发改委、财政局、农牧和科技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苏木镇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落实责任。)
(六)加强科技支撑
通过科技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地方病防治科研活动进行支持,组织多部门、跨学科联合攻关。筛选防治地方病的有效治疗药物,发挥蒙医药中医药在地方病治疗中的作用。研发适宜防治技术并推广应用。开展地球化学性因素对人体健康危害评估。加强地方病防治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旗卫健委牵头,会同旗农牧和科技局等部门落实,苏木镇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落实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将地方病防治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地方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及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明确目标与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切实抓好落实。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压实责任,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保障如期完成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攻坚行动目标。
(二)经费保障
旗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落实防治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地方病防治经费,并强化资金分配与防治任务完成挂钩机制。地方病患者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医疗保障报销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和基本生活负担。
六、考核评估
旗卫健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评估方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考核评估,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平时监测、半年督查、年末检查的方式进行,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并予以通报。
附件2:
新巴尔虎右旗饮水型、饮茶型氟中毒
病情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我旗地方性氟中毒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实现控制饮水型、饮茶型地方性氟中毒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掌握饮水型、饮茶型氟中毒成人氟骨症患病情况。
{C}二、{C}工作内容与方法
{C}(一){C}调查内容
检查所有病区35个嘎查成人氟骨症患病情况。
(二)调查方法
第一步:由病区苏木镇、嘎查组织所在嘎查16岁以上人群进行氟骨症初筛,制定苏木镇嘎查常住人口数和户数明细(16岁以上成年人),区分疑似患者。
第二步:苏木镇、嘎查组织将疑似患者送到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医疗筛查。
第三步:由苏木镇嘎查组织经医疗筛查确定的疑似氟骨症患者送到旗人民医院、蒙医医院进一步确诊。
三、职责与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及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包括协调临床氟骨症检诊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氟骨症拍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等);负责向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工作信息。
(二)苏木镇政府
苏木镇政府4月17日前提供病区常住人口数和户数明细。负责组织所在嘎查人员进行初筛,区分疑似患者,将疑似患者送至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医疗筛查,最后将确定的疑似患者送至旗人民医院、蒙医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实施并完成方案要求的各项调查及监测工作。
2.负责为基层调查人员提供业务技术培训及指导。
(四)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协助旗疾控中心进行本地区医疗初筛。
(五)旗直医疗机构
旗人民医院、蒙医医院负责对疑似氟骨症患者进行X线拍片检查以确诊,并负责将相关数据和相关工作资料报送至旗卫生健康委和疾控中心。
四、人员培训
2019年4月17日对苏木镇、嘎查工作人员人员进行方案相关内容培训,确保调查项目方法统一、技术规范和协调有序。
五、调查数据上报时间
(一)4月17日—4月20日苏木镇政府组织初步筛查健康人群和疑似患者。
(二)4月20日—4月25日苏木镇将初步筛查的疑似患者送至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医疗筛查。
(三)4月25日—5月10日苏木镇嘎查负责确定的疑似氟骨症患者送到旗人民医院、蒙医医院进一步确诊。
(四)5月10日—5月20日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分析所辖病区调查数据通过全国地方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网报,并形成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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