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部门文件 | |
|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新巴尔虎右旗 |
| 名称: | 关于印发《新巴尔虎右旗卫生健康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新右卫健发〔2019〕63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10-12 |
新右卫健发〔2019〕63号
关于印发《新巴尔虎右旗卫生健康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机关各股室,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新巴尔虎右旗卫生健康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新巴尔虎右旗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新巴尔虎右旗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3.新巴尔虎右旗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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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 |
抄送:旗司法局
附件1:
新巴尔虎右旗卫生健康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
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13号)、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字【2019】61)及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巴尔虎右旗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委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结合卫生健康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现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过程记录真实完整,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显著提升,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改善,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右旗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要点
旗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2.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在旗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更新维护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3.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编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和“三定规定”,编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经费来源、队伍编制状况、主体类别、执法职责和权限、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投诉举报电话等,其中依法开展委托执法的,应当注明受委托组织的基本信息和委托执法协议,经旗法制办审核后公示,按照规定在旗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
5.编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编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在旗政府网站上公开委机关、旗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接受网上查询和投诉,并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6.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明确各类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切实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
7.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根据《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承办机构、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等,方便群众办事。
8.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执法标识,并主动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9.加强窗口办事人员信息公示。明确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的办事人员及窗口职责,采取佩戴胸牌标志或摆放公示牌等方式,公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10.做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案件信息查询和行政执法结果公示渠道,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和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及和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按照行政执法类别,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和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等,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机制。
2.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规定,参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制定委机关各类执法文书标准文本、电子信息格式以及行政执法文书的起草、审核、签发、保存等管理制度。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规范制作、管理和保存行政执法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效果。要按照统一规范后的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完善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做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一致,逐步提高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信息化水平。
3.推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对调查(询问)、现场检查(勘验)、抽样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在文字记录的基础上,同时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确定委机关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比例、标准和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及监督规则,积极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视频音频等记录设备,鼓励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利用音像记录设备,对相关执法过程和执法场所进行音像记录,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4.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的应用,充分发挥其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的作用,逐步提高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5.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制定卫健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2.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力量。委法监股具体承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满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需要。积极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结合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界定卫健委所有行政执法类别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明确审核内容,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重点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5.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解决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全面系统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5月)
按照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巴尔虎右旗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旗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推行“三项制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6月—11月)
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加强“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总体推进、统筹协调,11月上旬制定完成各项具体工作制度、清单、流程图、服务指南等文件,并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实施三项制度,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12月)
组织对卫生健康系统“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于2019年12月底前形成书面工作报告,报旗法制办。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健委成立由法监股牵头,具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业务股室、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推行“三项制度”的各项工作。法监股拟定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项工作落实,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委法监股的指导下草拟实施方案涉及的各项办法清单、相关样板,具有行政许可事项的股室根据样板负责梳理制定相关许可事项涉及的相关清单办法。协调小组要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制度,加强调度指导,适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统筹衔接。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要与“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工作成果,统筹协调推进“三项制度”。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要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多种模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侧重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附件:新巴尔虎右旗卫生健康委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新巴尔虎右旗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行
“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敬斋 旗卫健委主任
副组长:康秀敏 旗卫健委副主任
包淑梅 旗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邢春生 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韩宝泉 旗卫健委医政医管股负责人
诺 敏 旗卫健委法监股负责人
贺新宇 旗卫健委蒙中医股负责人
梅 花 旗卫健委服务窗口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三项制度”建设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法监股,办公室联络人员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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