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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新巴尔虎右旗
名称: 新巴尔虎右旗财政局关于印发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新右财发〔2019〕11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1-14

新巴尔虎右旗财政局关于印发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4 00:00 来源:新巴尔虎右旗 浏览:58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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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右财发2019111                 签发人:满都拉

 

新巴尔虎右旗财政局关于印发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政府、旗直各委、办、局,各事业单位:

现将《新巴尔虎右旗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巴尔虎右旗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实施方案   

 

 新巴尔虎右旗财政局

                          2019930

(此件公开发布)

新巴尔虎右旗财政局办公室         2019930日印发

附件:

 

新巴尔虎右旗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执行

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厅、呼伦贝尔市财政局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旗预算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政策在支持全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强预算管理 加快支出进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呼财预[2018]656号),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完成本地区政府债券安排使用的法定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快地方政府债券下达拨付进度,减少资金留存国库时间。

二、进一步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也可按规定用于其他急需领域,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应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加大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的挂钩力度,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较大的部门,相应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切实维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的权威性。落实《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呼党办发电[2018]2号)中八条措施要求,年度预算批复后,各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年初预算下达后,除预算执行中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决策调整、抢险救灾以及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等不可预见的临时性必须保障的支出外,上半年原则上不申请、不受理、不研究经费支出预算调整追加。对特殊情况确需追加预算的,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财力状况,自下半年开始按照调整预算程序办理。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对确需出借的临时急需款项,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限定借款对象、用途和期限,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常务会批准同意后办理借款手续。加强对借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有借款用途发生改变等情况要立即收回借款。

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工作的考核督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落实,继续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建立工作台账,采取书面或定期实地督查,促进预算执行效率的提升,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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