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苏门镇文件 | |
|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新巴尔虎右旗 |
| 名称: | 关于印发《克尔伦苏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克政发〔2019〕110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克政发〔2019〕110号 签发人:那日苏
关于印发《克尔伦苏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社区:
为扎实做好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要求,结合苏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提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的指示精神,按照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加强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为目标,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牧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能力,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我苏木辖区15个嘎查、1个社区、莫日斯格(罕乌拉所在地)和金山矿业,全面开展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其中,巴彦乌拉社区和好力宝图嘎查作为示范点,先行开展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分类、收集、分拣、处置”体系,使分类处理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使牧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力争到2021年达到100%。
(三)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和嘎查(社区)互动引领作用,引导牧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苏木从辖区15个嘎查居住沿路两旁且具有责任心的牧户及各级最美家庭代表当中选出垃圾文明分类示范户,充分发挥示范点和“最美家庭”、“ 美丽庭院”示范户的引领作用,逐步在全苏木推广铺开。
3.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合理。根据所在地和社区垃圾产生量实际,科学规划,统筹要素,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垃圾运转站、处理设施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嘎查(社区)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嘎查(社区)委员会(居委会)是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责任主体,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每个牧户(居民),确保嘎查(社区)有序开展牧区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和公益性岗位,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
1.垃圾分类。牧户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
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湿垃圾:是指牧民(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动物内脏、鱼鳞、树叶、杂草等。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袋、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动物皮毛等。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根据牧区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牧户对生活垃圾按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进行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或不同颜色的垃圾袋。
3.分类处理。湿垃圾:按牧户(居民)“两分法”即可干垃圾和湿垃圾进行源头分类,通过配置的垃圾分类桶、垃圾袋进行分类。嘎查牧户结合牧区实际情况自行处理;所在地和社区居民投入指定垃圾桶。
干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由牧民定期运往最近垃圾运转场或生活垃圾闪蒸矿化处理站,垃圾转运场内垃圾由后期管护公司保洁人员(社区垃圾转运工作有社区保洁负责)负责定期用专车运送至苏木生活垃圾闪蒸矿化处理站或指定垃圾处理场。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嘎查(社区)、企业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规范建设巴彦乌拉社区垃圾转运场、苏木所在地垃圾转运场等场所。截至目前,投放入户垃圾箱107个、分类桶80个,新购置垃圾压缩转运车1台,各嘎查(社区)、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鼓励牧户、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对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定期分类、及时运送转运场或处理场的牧户进行奖励机制。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嘎查(社区)“村规民约”,督促牧户(居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评比等机制,调动积极性。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克尔伦苏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书记、苏木达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嘎查(社区)嘎查达(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全苏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嘎查(社区)、直属机关和驻地企业相应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各嘎查(社区)、直属机关和驻地企业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对垃圾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嘎查(社区)、直属机关、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各嘎查(社区)负责本辖区牧户(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指导等工作。
(三)加强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以巴彦乌拉社区和好力宝图嘎查为重点,创建高标准的牧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嘎查(社区)。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连线成片,持续完善,助推垃圾分类逐步覆盖全苏木每个角落。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红色堡垒户”、牧民代表和嘎查(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引领带动作用,成立宣传小组,每个小组分包一个网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家门”活动;积极发挥妇女“半边天”引领新风尚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系列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牧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改变原有的垃圾投放习惯;引导广大牧民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嘎查(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嘎查(社区)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苏木月检查、嘎查(社区)周检查制度,苏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附件:克尔伦苏木垃圾分类文明示范户统计表
克尔伦苏木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4日
克尔伦苏木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4日印发
共印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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