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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新巴尔虎右旗
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新右司字﹝2020﹞39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5-10

关于印发《2020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0 00:00 来源:新巴尔虎右旗 浏览:60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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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右司字202039

 

关于印发《2020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股室、司法所:

现将《2020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新右旗司法局

                          2020414

(此件依申请公开)

2020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治理能力,实现整体工作挺进全市先进行列。

一、以依法行政为引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充分发挥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研究制定2020年全面依法治旗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落实各协调小组和有关单位承担的依法治旗工作职责,统筹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动全面依法治旗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及自治区《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加大协调、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各牵头单位落实工作任务,迎接《纲要》的验收督察工作。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督导行政执法部门应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智能执法终端,推行“教科书式”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四)全力做好行政复议和仲裁工作,加快制度体系、运行机制改革。有序推进全旗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平台使用,推动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提高政府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继续做好仲裁法律制度推行,充分发挥仲裁窗口的作用。

二、以优化升级为抓手,推进法治宣传再上新台阶。

(五)不断发挥法治宣传职能作用。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认真组织2020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经济发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抵制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扶贫领域、呼伦湖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宣传力度。

(六)不断拓宽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重点突出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牧民普法学法工作。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嘎查(社区)”创建活动,实施牧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七)切实增强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法治乌兰牧骑”品牌效应,打造更多群众喜闻乐见、大众化、通俗化的法治文化产品。与旗融媒体中心达成长期合作协议,以动漫、微视频、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大法治宣传辐射度。

三、以安全稳定为底线,推进监管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八)助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做好特殊人群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加强动态管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九)重点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帮扶措施。把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学习,将法律精神入脑入心,融会贯通。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功能,以点带面,探索形式多样、行之有效、内容丰富、分阶段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技能培训、解决低保、临时救助、社会保障等帮扶措施。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督察活动,严格落实管控责任,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建设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十)努力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实效。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开展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情况实证调查。对“人户分离”的刑满释放人员,协调居住地司法所落实“双列管”帮教措施,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零漏管。

(十一)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继续坚持抓好矛盾纠纷三年不上交专项行动,矛盾纠纷排查覆盖面达到100%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年内调解成功率达到98%上。通过“以案定补”的形式,充分发挥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推动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打造具有地区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十二)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所达标升级。巩固提升一级司法所创建工作,加大力度推动其他司法所等级化建设进度。扎实推动“两所联建”深入开展,计划在上半年完成制度流程、两所调解室建设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业务档案,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制度化。

(十三)有序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等衔接管理工作,积极协调配合旗法院,完成42人民陪审员选任上岗。

四、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优化升级。

(十四)整合资源,构建“四大平台”融合发展。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重点抓好嘎查(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继续推进12348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实体平台、4K智能机顶盒平台融合服务,打造一体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十五)利用信息化,推进“智慧司法”运行模式。持续推进4K智能电视终端建设,扩大各苏木(镇)、嘎查(社区)的覆盖面,发挥4K智能机顶盒、司法智能终端Jipad微信塔群等通道作用,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

(十六)创新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援助服务。提升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水平,完善值班律师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军人军属等人群法律援助工作,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做到应援尽援。实施“先协调后诉讼”的运作方式,强化法律援助接待咨询、案件指派、案件质量的管理。

(十七)健全机制,加强律师服务提档升级。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引导律师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为“三大攻坚战”、呼伦湖环境治理、煤炭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等提供法律服务。继续推进以律师为主担任嘎查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监督管理,全面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十八)支持引导,强化涉外服务联动发展。支持引导律师事务所对蒙古国人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国内外法律服务团体和人才的培养、交流、互访、学习,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干部队伍能力全面提升。

(十九)加强党组织建设,把好思想关。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员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有实质内容、实际效果。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用好“学习强国”“学习讲堂”,深化党员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武装。

(二十)加强教育培训,把好履职关。扎实开展与履行司法行政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警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干警保密意识。

(二十一)加强作风建设,把好廉洁关。加大人事警务督察力度,对重点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开展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十二)加强帮扶力度,把好脱贫关。全面落实帮扶嘎查脱贫攻坚计划、优化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圆满完成帮扶任务。

(二十三)加强队伍建设,把好用人关。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环境,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充分利用嘉奖、通报表彰等精神奖励方式,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内优秀干警的先进典型事迹,切实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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