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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新巴尔虎右旗
名称: 新巴尔虎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旗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 文号: 新右市监字〔2020〕20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30

新巴尔虎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旗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00:00 来源:新巴尔虎右旗 浏览:78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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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右市监字202020

 

 

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有关承检机构:

为科学规范做好2020年全旗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内市监食安字〔202080号)《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呼市监食药抽字〔2020〕2号)等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总局令第15号)有关规定,制定2020年全旗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提供技术支撑。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等安全问题,排查隐患,增强抽检监测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深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强化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加大抽检监测和核查处置信息公示力度,巩固我旗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态势,促进我旗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2020年全国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3批次/千人以上,旗市区级食用农产品抽检在1批次/千人以上)的目标要求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聚焦高风险食品品种、项目和区域开展抽检,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及时核查处置。对不合格企业产品实施跟踪抽检。

(二)坚持检管结合。针对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常规抽检和专项抽检,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沟通,消除不合格食品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通过监督抽检结果公开,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坚持广泛覆盖。对市场销售的全部29大类食品品种,对重点区域不同业态开展监督抽检。重点抽检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大、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的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重点品种,校园幼儿园周边、大型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

(四)坚持四级联动。国、省、市旗市区抽四级紧密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统一制定抽检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市场局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和抽检监测股负责全旗食品抽检监测计划的实施。同时督促辖区内监督抽检工作有序开展

(五坚持科学规范全年抽检监测工作要做到均衡抽检随机抽样、程序合法,抽样方法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总局令第15号)等文件规定,规范执行操作规程。样品采集做到科学规范,抽取样品客观真实有代表性,抽样文书记录齐全,抽样单填写要准确无误、信息完整,为核查处置和后续监管提供基础保障。

三、监督抽检任务

2020年安排全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20批次。

其中:

(一)市本级监督抽检任务抽样工作由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协调安排,各股室、所做好配合工作。

(二)旗本级监督抽检任务我局统筹组织开展旗本级食品监督抽检工作,综合分析我旗食品安全状况、居民饮食消费特点、易发多发问题等因素,制定市本级监督抽检计划,全年计划完成食品细类共计140批次(含市县级农产品任务40批次)(详见附件)的食品监督抽检任务,检验项目参照自治区抽检监测项目和重点关注指标确定。

四、监督抽检的工作方法

1.抽检品种及项目。主要对当地销售所有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民族传统奶制品,对生产销售的“四白食品”,以及当地“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进行抽检

2.组织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应完成指定的必检品种和必检项目(见附件,还应完成自检项目不少于2个。自选品种和项目结合实际并以问题为导向,严格控制在自治区局规定的自检项目范围内。

3.抽样场所。应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超市、幼儿园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牧区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等等,以及当地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食品抽样;

4.抽检时间及频次。监督抽检原则上全年均衡开展。根据食用农产品交易场所数量、消费量和季节特点等因素确定抽样频次和批次开展抽检。

五、监督抽检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所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专业性。

(二)规范抽检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对承检机构执行有关检验标准和工作规范等情况的检查与考核监督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样品交接、信息通报、补充抽样等方面加强协调,保证流程顺畅,按照规定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数据。各承检机构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组织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抽样、检验机构要严格遵循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及时按规定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送抽检数据。加强承检机构管理,发现违法违规抽检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停止其承担的抽检任务。

(三)依法核查处置。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按规定要求督促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检验结论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及时公布信息。应按国家规定要求,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信息、产品控制信息和核查处置信息,对不合格产品信息进行风险解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开展会商研判,探索交流形式。

附件:2020年新巴尔虎右旗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

 

 

                             2020年9月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2020年新巴尔虎右旗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

序列

食品大类(一级)

食品亚类(二级)

食品品种(三级)

食品细类(四级)

批次数

必检项目

备注

18

食用农产品

畜禽肉及副产品

畜肉

猪肉

1

克伦特罗

 

沙丁胺醇

莱克多巴胺

氯霉素

氟苯尼考

牛肉

1

克伦特罗

 

沙丁胺醇

莱克多巴胺

地塞米松

羊肉

10

克伦特罗

 

沙丁胺醇

莱克多巴胺

恩诺沙星

氧氟沙星

畜副产品

猪肝

1

克伦特罗

 

沙丁胺醇

莱克多巴胺

五氯酚酸钠

氧氟沙星

禽肉

鸡肉(重点品种:乌鸡)

1

磺胺类(总量)

 

恩诺沙星

氧氟沙星

金刚烷胺

蔬菜

鳞茎类蔬菜

韭菜

2

腐霉利

 

毒死蜱

氧乐果

克百威

甲拌磷

甲胺磷

氟虫腈

叶菜类蔬菜

芹菜

2

毒死蜱

 

甲拌磷

克百威

氟虫腈

氧乐果

甲基异柳磷

甲胺磷

敌敌畏

菠菜

2

毒死蜱

 

氧乐果

阿维菌素

氟虫腈

克百威

灭多威

普通白菜

2

毒死蜱

 

氟虫腈

啶虫脒

氧乐果

甲胺磷

甲拌磷

油麦菜

2

氟虫腈

 

氧乐果

克百威

甲胺磷

毒死蜱

茄果类蔬菜

辣椒

2

克百威

 

氧乐果

甲胺磷

甲拌磷

豆类蔬菜

豇豆

1

克百威

 

灭蝇胺

氧乐果

水胺硫磷

氟虫腈

甲胺磷

甲拌磷

豆芽

豆芽

1

4-氯苯氧乙酸钠

 

6-苄基腺嘌呤(6-BA)

亚硫酸盐

水产品

贝类

贝类(重点品种:花蛤、花螺等)

1

氯霉素

 

氟苯尼考

恩诺沙星

氧氟沙星

淡水产品

淡水鱼(重点品种:黄颡鱼、鲶鱼、鳊鱼、鲈鱼、鲫鱼、黑鱼、草鱼、鲤鱼、鲢鱼、鳙鱼、鳜鱼、黄鳝等)

1

恩诺沙星

 

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它酮代谢物

呋喃西林代谢物

孔雀石绿

氧氟沙星

氯霉素

地西泮

淡水虾

1

呋喃西林代谢物

 

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它酮代谢物

呋喃妥因代谢物

恩诺沙星

淡水蟹

1

呋喃西林代谢物

 

呋喃它酮代谢物

呋喃唑酮代谢物

海水产品

海水鱼(重点品种:多宝鱼、黄鱼、海鲈鱼等)

1

恩诺沙星

 

氧氟沙星

海水虾(重点品种:虾蛄、基围虾等)

1

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它酮代谢物

呋喃西林代谢物

海水蟹(重点品种:梭子蟹等)

1

 

恩诺沙星

氧氟沙星

水果类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

香蕉

1

吡唑醚菌酯

 

氟虫腈

苯醚甲环唑

柑橘类水果

柑、橘

1

丙溴磷

 

三唑磷

克百威

氧乐果

苯醚甲环唑

甲拌磷

1

丙溴磷

 

克百威

水胺硫磷

三唑磷

氧乐果

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

草莓

1

烯酰吗啉

 

腐霉利

氟虫腈

鲜蛋

鲜蛋

鸡蛋

1

恩诺沙星

 

氟苯尼考

氧氟沙星

氯霉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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