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
|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新巴尔虎右旗 |
| 名称: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的通知 | 文号: | 新右政办字〔2021〕7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
各苏木镇,旗直相关部门,驻旗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体系,更加科学精准落实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能耗“双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经旗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 陈 龙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总指挥: 许刚毅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 于百命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海国晶 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玉 成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
田忠良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 罡 旗发改委主任
李文江 旗工信局局长
黄宏胜 旗统计局局长
刘志刚 旗生态环境局局长
满都拉 旗财政局局长
佟伟群 旗住建局局长
周海岭 旗交通局局长
王金山 旗应急局局长
杨 冬 旗发改委副主任
常 青 旗工信局副局长
曙 光 旗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郑元清 国网新右旗供电公司总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及研判预警、督办落实、宣传舆论、效能监察四个专项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 罗 罡 旗发改委主任
副主任: 李文江 旗工信局局长
副主任: 黄宏胜 旗统计局局长
主要职责: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旗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转办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统筹调度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有关文件、综合文稿、信息专报的草拟、运转、归档;相关会议和活动的组织、筹办、记录,以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内设工作专班,专班由发改委副主任杨冬(兼)负责,成员由旗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国网新右旗供电公司各自抽调一人成立。
(二)研判预警组
组 长: 黄宏胜 旗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 杨 冬 旗发改委副主任
常 青 旗工信局副局长
刘红光 旗统计局副局长
郑元清 国网新右旗供电公司总经理
主要职责:负责统计全旗规模以上工业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耗能产品产量,以及重点影响企业名单;统计本月申请纳入统计企业名单;统计全旗能源消费总量、单位GDP能耗、GDP等;统计提出全旗能源平衡表。负责监测统计每月计划投产重点耗能工业(含能源)项目情况、工业(含能源)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情况,提出行业领域预警响应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全旗开展重点企业停产、限产、错峰生产等工作。
根据统计数据、资料,测算、预判全旗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提出预警意见和建议。起草研判报告,研究指出重点地区、行业、企业的问题,适时提出调整工作举措的相关建议,报指挥部办公室对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预警等工作。
(三)督办落实组
组 长: 李文江 旗工信局局长
副组长: 刘志刚 旗生态环境局局长
佟伟群 旗住建局局长
周海岭 旗交通局局长
王金山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包杜楞 旗外事办主任
修 萍 旗教育局局长
王 泉 旗农牧和科局局长
曙 光 旗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乌 兰 旗政府督查室
主要职责:负责督办各苏木镇、各重点企业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各项任务。依据研判预警组及相关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预警信息和工作建议,拟定、组织能耗“双控”各项举措开展落实和应急预案启动工作。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定期汇总督查结果并进行通报。
(四)宣传舆论组
组 长: 田忠良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 乌日汉 旗委网信办主任
副组长: 哈斯巴根 融媒体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旗能耗“双控”工作推进情况及相关政策进行报道宣传;对网络舆情的即时动态分析研判、引导管控。
(五)效能监察组
组 长: 海国晶 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 玉 成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各苏木镇、旗直各有关部门、旗属国有企业落实能耗“双控”任务情况进行问责问效。
二、推进机制
(一)“日监测”制度
旗工信局负责调度全旗规模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日耗能数据,按照“一厂(企)一策”类形成耗能数据日报表。每日19点前报送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旗统计局负责每日能源(能耗)统计报表数据的查询、形成全社会耗能数据日报表。每日19点前报送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国网新右旗供电公司负责提供全社会用电量数据,形成全社会用电量数据日报表。每日19点前报送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周调度”制度
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每周五15点前将我旗一周能耗双控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三)“半月分析”制度
旗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旗委宣传部、旗统计局、工信局、发改委、国网供电公司等指挥部成员单位围绕应急响应职责清单中本单位任务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需要指挥部集中解决的难题、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分析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改进措施。
(四)“月通报”制度
旗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每月例会制度,通报上一个月耗能总量、采取措施、完成情况等分析研判成果。指出存在问题、解决办法、下一步工作方案,报送旗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
(五)“季约谈”制度
应急指挥部对落实不力部门采取督办、通报、批评、约谈等,对没有采取应急节能措施或没有取得明显成效的重点用能单位必要时采取错峰生产、限产、停产等措施。
三、其他事项
今后,除旗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指挥部自行调整,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1.新巴尔虎右旗能耗双控应急预案(2021年版)
2. 应急响应职责清单
2021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附件1
新巴尔虎右旗能耗双控应急预案
(2021年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完善新巴尔虎右旗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体系,落实全旗能耗双控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应急预案(2021 年版)》《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各盟市 2021年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呼伦贝尔市能耗双控应急预案(2021年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巴尔虎右旗能耗双控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应急工作,因不可抗力造成影响完成双控目标任务的,不纳入本预案范畴。
1.4 预案体系
新巴尔虎右旗能耗双控应急预案是新巴尔虎右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根据新巴尔虎右旗能耗双控应急预案,各部门配套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旗直相关单位配套制定相应的专项实施方案。
各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企业制定"一厂(企)一策"应急节能方案。
1.5 工作原则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重点高耗能行业用能、重点用能单位用能、重大投产高耗能项目用能、全社会用电量监测,统计 GDP增速、工业增加值增速,及时准确把握全社会能耗、单位GDP能耗变化情况,建立健全能耗双控目标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积极有效应对能耗双控形势。
精细管控,精准节能。坚持"多耗能多限、少耗能少限",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细化企业"一厂(企)一策"实施方案,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内同等能效水平的企业节能措施相对一致,做到节能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统一管理,部门联动。新巴尔虎右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全旗能耗双控应急工作,各部门负责管辖内能耗双控应急工作。实行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完善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和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监测、预测、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及时有序落实。
2.监测与预警
2.1 监测
调度监测。新巴尔虎右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旗统计局、工信局、旗生态环境局、国网新巴尔虎右旗供电公司,按月对全旗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全社会用电量,按季对全旗能源消费总量、单位 GDP能耗情况进行调度监测,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会商研判。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旗统计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国网新巴尔虎右旗供电公司,根据能耗运行调度监测情况,对季度能耗双控预警形势进行联合会商研判,必要时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和部分行业专家集体会商。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调整、解除建议。当预测可能出现黄色或红色预警时,按预警上限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2.2 预警
2.2.1 预警等级
新巴尔虎右旗能耗双控预警,以呼伦贝尔市下达的 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为基准,根据月度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和全社会用电量情况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全旗统一能耗双控预警分级,由低级到高级分别为黄色(Ⅱ级)和红色(Ⅰ级)预警,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
(1)1月,全社会用电量拉动能耗总量增长超过年度增速控制目标时;
(2)2月—12月,月度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增量(等价值)超出年度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 1/12,或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等价值)拉动全社会能耗增长超过年度能耗总量增速控制目标;
(3)月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降幅不足以支撑单位 GDP 能耗下降目标时;
(4)本季度内预计有新投产高耗能项目纳入统计,将对我旗季度能耗双控形势产生较大影响时。
红色预警∶
(1)1月,全社会用电量拉动能耗总量增长超过年度增速控制目标2倍时;
(2)2月—12月,月度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增量(等价值)超出年度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1/6,或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等价值)拉动能耗总量增长超过年度增速控制目标2倍时;
(3)月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不降反升时;
(4)本季度内预计有新投产高耗能项目纳入统计,将对我旗季度能耗双控形势产生重大影响时。
2.2.2分级预警
根据呼伦贝尔市对我旗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要求,实行分级管理。
我旗季度能耗双控为黄色或红色预警,但全市没有处于预警状态,仅我旗启动应急响应。
2.2.3 预警发布
当预测未来能耗双控目标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到我旗达到黄色或红色预警级别,且预测下一个月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新巴尔虎右旗预警
旗能耗应急指挥部发布黄色、红色预警。
当旗能耗双控达到预警启动条件时,由我旗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按预警级别启动应急响应,并执行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措施。
2.2.4 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
当能耗双控目标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下一个月或季度可改善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当监测到月度或季度仍然处于黄色或红色预警级别。且预测未来一个月或下一季度不会有明显改善,可能触发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尽早采取预警升级措施。
预警调整、解除的主体及程序与预警发布相同。
2.2.5预警审批
当预测或监测即将或已经达到我旗预警启动条件时,旗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工信局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会商结果和预警建议,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向旗应急指挥部报批预警信息。
我旗预警发布、预警调整和预警解除的审批权限和发布程序,由应急指挥部确定。
3.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分级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3.2应急响应启动
发布新巴尔虎右旗预警时,由应急指挥部按照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3.3 应急响应措施
3.3.1总体要求
(1)旗应急指挥部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建立能耗双控应急预案,将所有重点高耗能用能企业纳入应急节能项目清单,并报呼伦贝尔市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清单修订工作。明确预案管理实施流程,落实责任主体和部门分工,确保预案可操作,企业节能措施具体可行,做到"一园一案"、"一厂(企)一策"。
(2)旗工信局等部门指导纳入能耗双控应急节能清单的企业制定"一厂(企)一策"操作方案,应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耗能环节及能耗情况,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节能措施,明确具体停(限)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节能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煤炭用量、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细化具体节能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3)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能以及党政军警机关、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和交通枢纽、军用设施、农业生产,金融等重要领域的合理用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应急节能措施,对涉及居民供暖等民生保障类企业,根据供暖面积、区域居民供暖达标要求等参数,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量定产"或"以热定产",科学制定节能措施。
(4)在应急响应期间,能耗总量增长和单位 GDP 强度控制应分别达到能耗双控下降目标。
3.3.2 Ⅱ级响应措施
旗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企业落实应急响应,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按照能耗双控应急节能清单,对化工、钢铁、有色、电力、建材、石化炼焦等高耗能行业限制类、淘汰类产能采取有序用能、降低生产负荷、错峰生产、提前检修、加强节能管理等措施,减少能源消耗量。
(2)对新投产高耗能项目采取限产措施;
(3)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企业落实"一厂(企)一策"应急节能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增加对重点用能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
3.3.3 Ⅰ级响应措施
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旗应急指挥部增加以下措施∶
(1)按照能耗双控应急节能清单,对化工、钢铁、有色、电力、建材、石化炼焦等高耗能行业及数据中心等采取停产、限产等措施。
(2)对拟投产高耗能项目延缓投产。
(3)城市管理部门控制大型娱乐场所、商场、宾馆饭店等户外广告照明用电。
3.4 应急联动
3.4.1Ⅱ级响应
旗发展委、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外事办、农科局等负有节能监管或督导职责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启动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协同落实节能措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城市管理部门应同时加强分析、研判、评估、每月向新巴尔虎右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4.4.2 预警Ⅰ级响应
在新巴尔虎右旗Ⅱ级响应的基础上,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派出综合督查组,督导部门、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4.5 应急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5个工作日内,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将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应急响应等级、节能措施、存在问题、实施效果等,并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等。
5.保障措施
5.1 经费保障
旗财政部门应为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监测、预警、监督和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5.2 安全保障
指挥部启动能耗双控预警后,工业、能源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通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停(限)产期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依法确定停(限)产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对风险较大的企业,派专家及有关人员到场,全面排查隐患,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停(限)产期间安全稳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5.3 能力保障
旗各成员单位应加强能耗双控预警能力建设,充实节能工作人员力量,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诊断,鼓励能耗双控应急管理部门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应急方案的制定,协助应急期间的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应建立能耗双控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讯信息库,明确应急预警负责人和联络员,保持 24 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6.预案管理
6.1 预案宣传
旗各成员单位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节能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能耗双控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6.2 预案培训
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健全能耗双控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6.3 预案备案
各成员单位要制定本部门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应急预案要及时向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7.责任追究
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对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对应对能耗双控工作不利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8.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旗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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