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旗政府部门文件 | |
|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新巴尔虎右旗 |
| 名称: | 新巴尔虎右旗财政局关于2019、2020年度地方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的通报 | 文号: | 新右财发〔2021〕45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
新右财发〔2021〕5号 签发人:满都拉
新巴尔虎右旗财政局关于2019、2020年度地方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的通报
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局内各股室:
根据《内蒙古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内财监〔2021〕483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的通知(呼财监绩〔2021〕265号)》及全区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要求,我局对自治区预决算公开平台系统中2019、2020年度部门预决算公开填报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公开内容不完整。个别部门存在未按公开模板对政府性基金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及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说明。
(二)预决算公开细化程度不够。个别部门存在“三公”经费支出无增减变动原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未公开至经济性质分类款及科目等情况。
(三)公开质量不高。个别部门存在表与表之间的数据衔接不正确、报表与报告中的数据不一致等情况。
(四)对预决算公开的认识不够,缺乏责任心。个别部门认为预决算公开工作是财政部门的工作,未正确履行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未认识到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性,财务人员未认真落实工作责任,预决算公开的内容质量不高,错误百出。
二、整改要求
(一)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及时上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通报反应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限期未整改到位的部门,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缓拨财政资金,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将结果呈报旗委、旗政府。
(二)认真履行公开主体责任,推进预决算主动公开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相关预决算公开文件精神,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性,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履行主动公开责任,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我旗预决算公开水平和质量。
附件:通报名单
新巴尔虎右旗财政局
2021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巴尔虎右旗财政局 2021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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