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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新巴尔虎右旗
名称: 关于呼伦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机关单位各类津贴补贴工作的自查报告 文号: 新右呼政发〔2022〕10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2-12

关于呼伦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机关单位各类津贴补贴工作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2 00:00 来源:新巴尔虎右旗 浏览:204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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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巴尔虎右旗委员会组织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清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工作专班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奖金预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新巴尔虎右旗清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工作专班会议要求对我镇干部职工各类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共有干部职工46名,其中享受纪检补贴共两名,分别为:萨础拉和嘎迪拉。萨础拉从2020年1月开始享受纪检补贴,每月享受标准为220.00元。嘎迪拉从2021年7月开始享受纪检补贴,每月享受标准为220.00元。依据文件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享受政法工作津贴一名,具体为伊日贵,从2021年5月开始享受政法工作津贴,每月享受标准为1200.00元,依据文件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2号)。

经自查发现2014年宫文晶同志担任呼伦镇综治干事,根据新巴尔虎右旗委员会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增加工资的通知》(新右组薪字〔2014〕105号)文件,该同志享受每月165元综治干事补贴,2017年10月宫文晶同志职务调整后,我镇及时上报综治干事调整文件,但至今上级未予以调整批复。已与政法委沟通,由政法委负责上报。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电[2018]20号)中“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超出国家明确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的工资津贴补贴、自设项目或提高标准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等,以及在自查清理中未按要求如实上报的津贴补贴要一律取消”和上级部门“严禁超范围、超标准享受,对于重复享受特岗津贴的要坚决清理”的要求,经2022年我镇第36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保留我单位3人,具体为萨础拉、嘎迪拉的纪检补贴,伊日贵的政法工作津贴。

  此报告

 

 

                呼伦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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