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290116231234/202206-00028 | 组配分类: | 旗政府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旗政府办公室 |
| 名称: | 2022年新巴尔虎右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 文号: | 新右司字﹝2022﹞95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6-20 |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的重要一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呼伦贝尔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全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着力做好“九大重点”工作,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1.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自治区党委和呼伦贝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突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提升政治能力,增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展现担当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正面引导、分析研判和阵地建设,全面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坚持“严”的主基调,压实“两个责任”,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所属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深化以案促改,全面实行“党务、政务、事务”三务公开,加强律所党的建设,推进党的组织建设有效覆盖。2022年底实现司法局党支部达到“最强党支部”标准。
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旗
3.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聚焦“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深化法治工作部门全覆盖培训,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法治建设任务落实。抓好《法治呼伦贝尔建设规划(2021-2025年)》《呼伦贝尔市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5.加强法治督察督办。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及督察制度机制,推进旗本级、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加强法治督察,强化督察结果运用。
三、强化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6.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动态调整。
7.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
培训和考试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建立旗本级、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探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向基层延伸,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实效;规范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对重点领域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推行柔性执法方式,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做好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8.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强化个案监督力度,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和指导,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
四、促进经济发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9.加强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和呼伦贝尔市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推进重点项目落实现场会精神,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投诉举报信访案件接访处置机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机制。积极参与全市政法机关“迎接党的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加强典型案例教育和政策法规学习,深入检视交流研讨,提高工作针对性,解决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0.强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持续完善“万所联万会”机制,推动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会普遍建立联系合作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在巩固、规范嘎查(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成果基础上,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提升管理质效,着力强化基层基础
11.规范社区矫正管理。规范社区矫正管理。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高素质建设,配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矫正小组作用,依法加强分类管理,构建“精准矫正”体系。充分运用社区矫正系统,按要求逐步推进“智慧矫正中心”试点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基层心理咨询相扶工作制度,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帮扶工作。加强与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严防社矫对象脱管失控。
12.推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聚焦重点群体和新模式、新业态从业人员维权诉求,动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信访工作,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及时录入自治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推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工作,做好刑释人员衔接管理和安置帮扶工作,预防和减少再犯罪。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监督员履职管理办法》,不断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13.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着眼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意见》,着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在2021年司法所人员不足问题整改的基础上,通过空编招录、招聘“司法辅警”等多种方式确保司法所专职人员全部到位。深入开展调研摸排工作,调研司法所工作人员着装及司法所“一车一编”等问题。
六、坚持法治为民,全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4.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做好旗本级“三台融合”应用的信息录入工作,加快形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15.强化法律服务供给。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引导律师为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以及党政机关依法决策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深入学习贯彻法律援助法,举办法律援助相关业务培训班,提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积极申请“1+1”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推动解决地区间法律援助资源分配不均衡问题。
16.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深化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完善律师调解制度,提高律师调解专业化水平。落实自治区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要求,巩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健全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监测、查处工作机制。完善律师惩戒制度,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执业律师,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协调解决律师“会见难”等问题。
17.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法治宣传
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和我旗“八五”规划,推动“八五”普法走深走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探索推行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加强对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压实普法责任。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送民法典到群众身边“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等群众参与性广、针对性强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法治乌兰牧骑”普法。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分级分类做好普法骨干培训,有效提升法治宣传队伍素质。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提升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
七、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18.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智慧司法”各平台的应用和使用,促进司法行政业务水平的全面提升。加快指挥控制系统的提档升级,提高指挥中心视频巡检智能化水平。
八、突出担当实干,着力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19.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懂弄通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历史经验和历史意义,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将党史学习教育持续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教育培训、党支部学习、主题党日工作重点,着力打造政治忠诚、开拓进取、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风清气正的模范机关,通过模范机关创建,进一步提高班子和队伍执行力、凝聚力、创造力,进一步提高法治为民能力水平,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明显提升。
20.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进从严管党治警常态化,教育干警遵守“十个严禁”,把“十个严禁”作为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刚性贯彻落实。
21.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深化“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按照干部挂职锻炼计划,强化岗位练兵和实战比武,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的能力素质,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22.落实从优待警。建立司法行政干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先进典型表彰评优等常态化机制,关心关爱一线干警,提供优质后勤保障,确保干警身心健康,增强广大干警的职业尊崇感和荣誉感。
九、持续改进作风,切实强化工作落实
23.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把求真务实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克服作风漂浮、坐而论道、做表面文章等现象。加强工作统筹,明确工作目标,分清工作责任,强化工作督察,用实干来重塑机关形象、争得群众信任。召开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4.强化贯彻执行。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大培训、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抓住影响安全稳定的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制约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堵点,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确保各项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25.抓好工作落实。坚持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法,在统揽全局中找到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解决要害问题、重点问题入手,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坚决克服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紧密结合起来,把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贯通起来,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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