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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90116231234/202206-00036 组配分类: 苏木镇文件
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旗政府办公室
名称: 阿拉坦额莫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新右阿政〔2022〕3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6-10

阿拉坦额莫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0 11:21 来源:旗政府办公室 浏览:883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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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嘎查、社区: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阿拉坦额莫勒镇研究,现将《阿拉坦额莫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阿拉坦额莫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科学精准做好阿拉坦额莫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新巴尔虎右旗委相关方案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自治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村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内防指发[2021]32号)《内蒙古自治区大规模奥密克戎应对处置方案》、全区农村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新巴尔虎右旗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新右旗苏木镇、嘎查(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右防指发[2022]10号)要求,建立健全旗苏木镇嘎查三级防疫指挥体系,落实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压实“四方”责任,以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为重点,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加强重点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重点防控措施,做好应对疫情准备,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疫情,严防散发病例传播扩散,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春运春节疫情防控

1.减少人员流动。鼓励企业将工人留在本地过节,尽量减少跨省市、盟市人员流动。鼓励牧区合作经济组织和嘎查集体组织按照市场化方式储备牧草,尽量利用本地资源和规模化优势,为牧民提供低成本养殖环境以减少牲畜外出,实现学生和外出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校返岗。

2.减少旅途风险。客运站要主动开展排查,抓好进站进厅、候车等环节的“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和问询、快速测温、客流引导等工作,及时掌握乘客旅居中高风险地区情况,对于出现疫情的中、高风险地区要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并向所在嘎查(社区)报告。节假目、旅游旺季等期间,加强通风、消毒等措施。落实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对号入座,严格控制疫情比例超员。乘客做好个人防护,配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交通工具内走动和聚集。优化交通管控措施,为自驾群体返乡返岗提供便利。

3.减少人员聚集。节假日期问,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室内场馆,影剧院等演出场所及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接纳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上述场所严格遵守《新右旗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严格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餐饮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抓好环境卫生,严格食品采购加工,规范服务行为,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做好顾客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提醒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全面记录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信息,依法做好信息保护工作。餐饮服务单位承接50人以上集体用餐(包括婚丧宴、生日宴、会议聚餐等)、农村牧区举办集体聚餐40人以上的,必须提前5日内向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请示,举办婚宴等集体用餐的,要压缩宾客人数,建议不邀请外地人员参加。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建议控制在10人以下。聚餐时要使用 “公勺公筷”,倡导“分餐制”,做好个人防护。尽可能采取线上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确需召开线下会议的,应严格控制会议规模。50人以上会议,按照“谁主办 、谁负责”“谁主办、谁审批”原则,由主办方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原则上取消集体困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会等活动,倡导线上困拜,压减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从严控制教育培训、座谈研讨、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严格人流控制,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体温和应急处置准备。强化人群聚集场所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防控措施落实。因地制宜落实车站、市场、商场、公共卫生间等场所和汽车、巡游出租车等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措施,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疏解采购活动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4.做好重点人群管控。一是各嘎查(社区)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建立人口底数、特殊人口底数、辖区内市场化主体底数、房屋使用情况底数、紧急时刻核酸点通道底数等五本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查报告。二是要特别做好农贸市场从业人员、卫生院医护人员、节假日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重点人群落实戴口罩、多通风、勤洗手、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三是外市人员须提供入呼伦贝尔市前48 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落地核酸证明。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到达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集中隔离24小时,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按相关管理要求有序流动。国外返回人员须持有第一次入境地解除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当天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严格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嘎查(社区)委员会要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5.加强宣传引导。实现宣传海报、宣传册嘎查全覆盖,提倡少串门,控制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人数,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出现发热等症状后要自我隔离和报告,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在牧区基层播散风险。交通运输工具提供消毒液等便利服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处于密闭场所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二)加强嘎查(社区)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

1.加强组织管理。当旗卫健委通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和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后,镇党委、政府要及时将疫情防控信息传达至各嘎查(社区)。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向需求人群开展疫情防控培训。

2.加强人员管理。对参加嘎查(社区)聚集性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嗦等可疑症状,不得上岗,及时就医排查,上岗前做好个人防护。实施网格化管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人,指导网格员做好辖区内人员摸排工作,嘠查(社区)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信息台账,对参加活动人员在活动前7天开展健康监测。

3.加强场所管理。一是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点、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同时加强嘎查(社区)办公区域、便民服务区和室内公共活动区域通风。二是选举活动场所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保持通风良好。所有活动场所均应设置临时留观室,临时留观室应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配备有水银体温计、医用口罩、免洗手消毒液,如发现发热等可疑病人立即留观并由专用车辆转运至旗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三)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措施

1.疫情监测。阿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强化首诊医师负责制,发挥“哨点”功能,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卫生院以及个体诊所要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

2.重点场所防控。镇政府、嘎查(社区)委员会要督促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和各企业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五有三加强三主动》措施,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减少文艺汇演等活动,避免人群集聚;边境嘎查委员会要积极配合海关、边防、公安等部门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动员“红色堡垒户”,积极主动参与防御境外疫情的工作,有效阻断边境非法出入境小道、便道,坚决打击走私、偷渡等犯罪活动,一旦发现及时报告。

3.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牧区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牧区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牧民群众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控,清除病媒生物滋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4.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电视广播、短信提醒、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辖区群众防护意识,引导其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强化流感、鼠疫等多疫共防措施,宣传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遮挡口鼻、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树立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四)做好做足疫情应时准备

1.配强人员队伍。在指挥部原有十组、三班设置基础上,组建开展疫情研判、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社区防控、心理疏导等工作的嘎查(社区)级队伍。配合疾控、公安、工信、交通、等部门人员建立疫情防控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标准。按照每个嘎查(社区)3-5人规模储备防控协查员,一旦需要协查员参与,保证随时加入。每个社区按照3-5人标准,组织环卫工人或卫生保洁人员做好社会面外环境消毒消杀工作。

2.提升检测能力。做好采样场所和人员准备。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按照不同对象设置不同的采样区域,将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愿检尽检”人群分区采样,避免交叉感染。采样点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医学卫生设施或装置,同时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釆样流程和注意事项,还要设立独立等侯区城,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一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按照采样人员基本要求,每个采样点应配备1-2名采样人员,按采样人员防护规范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采样人员轮替。

3.医疗机构准备。严格发热门诊设置管理,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嘎查卫生院要按照要求在相对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在门诊设置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应设立在相对宽敞的空问,设置“三区两通道”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所有检查、检验独立完成。

4.防控物资储备。按照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有关工作方案要求,对照防控物资储备目录,以镇、嘎查(社区)为单位储备防护服、口罩、体温计、环境消毒剂等基础防护物资,其中镇储备防护服不得少于 50 套,嘎查(社区)储备防护服不得少于10套。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生活必需品保障,储备必要的实物物资,确保疫情发生时物资储备充足,供应链畅通。

(五)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疫情

1.快速响应。按照《新巴尔虎右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六版)》相关要求执行。

2.疫点管控。一是在疫情发生后,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城,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至最小单元,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等措施,中高风险区域人员不出行,低风险区域人员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限制人员聚集,坚决做好内防反弹。二是对发生疫情的嘎查(社区)、出现确诊病例的楼栋、院落、单元实施全封闭管理,全面开展集中消杀工作,提供代购、送餐、游清运垃圾等服务,做好隔离期间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三是压实“四方”责任,动员下沉干部、镇机关和嘎查 (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包联单位等各方力量,对所有嘎查(社区)卡口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四是镇政府、嘎查(社区)委员会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及时由旗防指所派专人专车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3.流行病学调查。镇政府、嘎查(社区)委员会要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利用大数据精准排查高风险人群,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及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4.核酸筛查。根据检测力量到位情况以及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居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逐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直至实现辖区人口全覆盖。对隔离人员和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检测,最大程度避免遗漏。

5.隔离医学观察。对不能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重点人群要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镇政府、嘎查(社区)委员会在紧急时刻要接照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利用闲置房屋等资源集中隔离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镇、嘎查(社区)干部和家庭医生要做好包联和跟踪管理工作,以发放告知书、张贴封条、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检测等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建立帮扶制度,由镇、嘎查(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询问、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实际困难。

6.医疗救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转运至呼伦贝尔市中心医院救治。

7.环境消杀。镇政府、嘎查(社区)委员会要对公厕等可能导致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人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转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各嘎查(社区)委员会要高度重视牧区基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旗领导包苏木镇、苏木镇干部包嘎查(社区)、嘎查(社区)干部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压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二是发挥嘎查(社区)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镇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卫生健康治理,组织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二)细化具体措施。要加强政策衔接,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切实管用的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做好牧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

(三)加强物资人员保障。加强对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档案并组织开展演练,切实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日常工作能力,确保防控效果。

(四)加强督促指导。镇党委要加强对牧区基层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指导,加强“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补齐防控短板,堵塞工作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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