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290116231234/202211-00033 | 组配分类: | 旗政府办公室文件 |
|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旗政府办公室 |
| 名称: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工作提质提效26条措施的通知 | 文号: | 新右政办字〔2022〕25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1-25 |
旗政府办公室各科室:
现将《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质提效26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25日
抄送:旗长、副旗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旗委办公室、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印发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工作提质提效26条措施
按照旗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工作提速提效30条措施的通知》(呼政办发〔2022〕64 号),制定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提质提效26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文
(一) 收文办理的公文原则上当日提出拟办理意见,当日运转,日清日结。
(二)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一般应于2个工作日内阅批完毕;公休日,节假日正常阅批文件。需要两位以上办公室副主任阅批的文件,并联式分送阅批;需报办公室主任阅批的,待副主任阅批后呈办公室主任阅批。
(三) 需要两位以上副旗长签批的文件,并联式分送签批。需要旗长签批的,待副旗长签批意见后呈旗长批示;特别紧急事项,可同时分送旗长、相关副旗长签批。
(四) 压缩精简类文件发文数量,提高公文质量,对提请以旗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要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文字简明扼要;严格发文审核,对发文依据不充分,可发可不发的不予印发。经审核要件不全、质量较差的文稿,文书室应于当日工作时间退文并提出修改要求。符合发文要求的,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
(五) 文书室对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核的公文,审核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对涉及紧急事项的公文要即收即办及反馈。
(六) 战线秘书审核发文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提交发文运转前应由分管办公室副主任审核同意。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一般应于1-3个工作日完成发文审签。
(七) 各部门报送旗人民政府请示类公文,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除申请财政资金和土地报批件外,应主动致函相关部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主办部门附相关部门的意见报旗人民政府。部门间充分协商仍有分歧的,经相关副主任协调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报旗人民政府决定。
(八) 建立公文审批提醒制度,领导同志在2个工作日内未签批的公文,文书室、战线秘书及时提醒,紧急公文于1个工作日后每两个小时提醒一次,一般公文于2个工作日后每天提醒一次。
二、会议
(九) 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旗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十) 各战线秘书要定期梳理拟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研究的议题;应于会议召开前2天完成上会申报流程。原则上不临时增加议题。
(十一) 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党组会议、旗长办公会议列席人员,根据所议定事项需要确定参会人数,杜绝不必要陪会。
(十二) 拟提交旗委常委会议的议题,原则上应先列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十三) 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党组会议、旗长办公会议纪要,应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起草工作,并进入签批程序,起草签批全部工作内容应在7日内完成;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四) 部署工作任务的会议,相关科室应于当日形成任务清单并转有关地区、部门,进入督办程序。
三、督查
(十五) 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应于两天内分解部署。有关结时要求的,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理;没有办结时限要求的,应于10个工作日内办结或督促形成落实举措。
(十六) 旗委常委会部署的工作涉及政府事项,政府督查室及时分解部署,相关办公室副主任要协助分管副旗长做好调度报告工作。
(十七) 旗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件涉及政府事项,相关秘书应于2日内分解部署,建立台账,并会同政府督查室按分工盯办落实,做好调度报告工作。
(十八) 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秘书应于当日建立台账,并会同政府督查室按分工盯办落实,做好调度报告工作。
(十九) 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应及时分解,建立台账,由政府督查室督办落实。
(二十) 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相关秘书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会议纪要转政府督查室或相关部门,进入督办程序。
(二十一) 对呼伦贝尔市转办的国务院“互联网+督查”问题线索当日交办至相关苏木镇和部门,由政府督查室盯办落实,严格按时限要求反馈呼伦贝尔市。
(二十二) 对上级督察情况按时反馈报告。对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专项督查,一般应在实地督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报告。
四、信息
(二十三) 旗政府办公室各战线联系秘书,每周上报一篇成果性信息,每半年上报一篇调研报告专职信息原应每周撰写一篇旗政府办公室“每周要情”。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运转,应于第二周周一上午9:00前制发。
(二十四) 旗政府领导在上级及我旗相关信息刊物上作出的批示,随批随转。
(二十五) 按照《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室进一步贯彻落实外出报备报告制度的通知》,旗政府领导或政府部门领导外出涉及单项工作的,要在返程后3日内报送《动态信息》。外出涉及综合事项的,要在返程5日内报送《专题报告》。
五、请假
(二十六) 按照《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室进一步贯彻落实外出报备报告制度的通知》外出前3日,需履行请假手续,并向战线秘书报送分管副主任,主任逐级审批。不满3日的,需亲自向主要领导请假并补充手续报送《领导干部外出工作报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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