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290116231234/202311-00014 | 组配分类: | 苏木镇文件 |
|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旗政府办公室 |
| 名称: | 贝尔苏木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贝尔苏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实施方案》通知 | 文号: | 贝政发〔2023〕83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01 | 发布日期: | 2023-11-03 |
各中心、局、所、院、嘎查:
为加强贝尔苏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统筹协调,进一步推动我苏木“两个责任”工作落实落地,经苏木党委和政府研究,根据我苏木实际工作情况,决定印发《贝尔苏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实施方案》,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贝尔苏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实施方案
(此页无正文)
2023年11月1日
贝尔苏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食安委发〔2022〕7号,以下简称“7号文件”)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60号令)(以下简称“两个责任”)的有关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我苏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按照旗食安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苏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旗委和旗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苏木、嘎查为单元,科学统筹全苏木食品安全包保工作任务,充分动员苏木、嘎查两级干部,承担主要包保任务。加快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严防严控严管食品安全风险,守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为加快建设魅力贝尔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包保制度,着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推动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实现对风险的精准防控,确保出了问题后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思路和目标。2022年底前,初步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和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以下简称“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相关数据录入国务院食安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各级包保干部按分工对全县获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含食品“三小”业态)完成1轮全覆盖督导;2023年底前,“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覆盖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含食品“三小”业态),各级包保干部按要求对包保对象实现每季度一轮全覆盖,属地管理责任与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两个工作机制相互衔接、贯通运行;2024年底前,食品安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在我苏木实现常态化高效运行,风险防控更加科学精准,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全苏木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一)统筹安排阶段(2023年10月20日前)
各嘎查要成立以本嘎查包保干部为组长的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明晰职责任务;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班职责,实体化运行,集中力量组织对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布、规模、业态等全覆盖摸底调查。
1.确定包保干部、主体范围
(1)确定包保干部范围。包保干部范围为苏木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和相应职务职级的干部,以及嘎查两委成员。包保主体数量特别多的嘎查,可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适当扩大包保干部范围。
(2)确定包保主体数量。参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包保主体分级原则,合理制定本区域包保主体分级标准。要确保各层级包保主体与包保干部数量相匹配,防止各层级包保任务畸轻畸重,保证所有包保主体都有包保干部,每名干部的包保任务都能合理承担。原则上每名干部包保主体数量不超过10家。包保经营单位主体数量较多的结合实际可提档包保主体。
(3)制定包保方案。食品安全包保方案要报本级党委或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后印发实施。包保方案包括目标任务、包保主体分级情况、包保干部范围、实施步骤等内容。
2.摸清底数
(1)摸清包保主体底数。苏木食安办人员要按C、D两个等级摸清经营单位主体底数。C级主体是微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经营单位、餐饮经营单位,用餐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D级主体是微型食品销售经营单位、餐饮经营单位,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的分级应考虑主体规模、风险等级等因素,不能简单按主体登记类型划分。
(2)摸清包保干部底数。苏木食安办负责报请本地党委、政府(或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包保干部范围,统计本行政区域包保干部数量(苏木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相应职务职级干部,以及嘎查两委干部)。要摸清县级、乡级、嘎查级领导干部确切人数。
(3)摸清配备食品总监、安全员经营单位底数。要督促旗市场监管部门按条线全面摸清本辖区需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经营单位底数。
3、包保主体分级建档。
苏木食安办负责协调市场监管所和各嘎查,依照分级标准确定C级、D级包保主体,汇总形成C级、D级包保主体台账。
(二)全面推进落实阶段(11月25日前)
1.建立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清单制度。分层是指包保干部,从苏木、嘎查分为两层,分级是指将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规模和业态划分为C、D两级。层级对应是指乡级领导干部包保C级主体,嘎查级干部包保D级主体,责任清单要建档备查。各嘎查可以结合本嘎查包保干部和包保主体数量等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2.建立任务清单。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的任务清单。各级包保干部须照单履职、挂图作战,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频次。当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包保干部要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
3.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协助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在C、D级经营单位配备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员可以兼职,要按照制定的《食品安全员守则》,和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同抓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建好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调度会议纪要并要求主要经营单位负责人每月听取工作汇报。
(三)全面组织实施阶段(12月25日前)
苏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旗食安委统一组织领导下,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1.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1)苏木、嘎查两级食安办负责组织本级包保干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2)苏木、嘎查级党委班子成员同本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3)苏木食安办指导嘎查级包保干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嘎查支部书记、嘎查委会主任同苏木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嘎查两委委员同嘎查支部书记、嘎查委会主任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国务院食安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运行前,苏木食安办须将承诺书纸质档案报县级食安办存档备案;嘎查级承诺书纸质档案报苏木级食安办存档备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运行后,各级将承诺书扫描或拍照上传系统平台存档。
如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包保干部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包保干部,并逐级上报备案。包保干部须每年向本级党委政府或嘎查支部(嘎查委会)和上级食安办报告履职情况。
2.开展宣传培训。苏木食安办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宣贯等工作,重点宣贯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通报本辖区包保主体、包保干部范围、包保任务等。加大对专班人员和包保干部的宣贯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苏木、嘎查两层包保干部轮训,讲解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各级包保任务和具体应用操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四)督导检查阶段(10月15日至12月25日)
1.建立督查清单。建立健全苏木、嘎查两级督查清单制度,明确对包保干部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督查的内容事项。
2.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各级食安办协调要做好本级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和执法人员的衔接。包保主体受到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向包保干部通报。
3.组织实施督导。原则上应开展现场督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确定为高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如: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等餐饮单位,必须开展现场督导。在包保主体多的地方,对于低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集中汇报、电话询问、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在包保主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如:食品工业园、餐饮街、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可实行集中督导。
(1)包保干部对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包保主体开展督导。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督导频次。
(2)包保干部对包保主体完成督导后,在任务清单签字确认,并及时在信息系统上填报。
(3)督导发现问题的,督促包保主体及时纠正,并通过拍照、录制视频等方式留存证据,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落实属地责任平台”通报)。
(4)市场监管部门收到包保干部通报的问题后,应当立即组织现场检查或立案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责令改正。调查处理情况及时上传“落实属地责任平台”,通报包保干部。
(5)包保干部每年向本级党委政府或嘎查支部(嘎查委会)和上级食安办报告食品安全包保履职情况。
4.数据汇聚及更新
数据常态化维护阶段。苏木食安办要通过“落实属地责任平台”,及时更新报送有关信息:对两级包保干部签字确认的《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建立电子档案;更新食品生产经营地址、经营状态等信息,将包保主体联系人修改为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并补充联系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推动“两个责任”组织实施,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再落实、对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的再增强、对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再完善,各部门要认真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
(二)要高位谋划推动。推动“两个责任”,实施一把手工程。各级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整合各种资源,优化各种手段,将其作为一把手工作来抓,加大力度,高位推动,苏木食安办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组织实施,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
(三)要精心组织安排。苏木食安办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责任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压茬推进。
(四)要及时报送数据。苏木食安办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逐级上报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及时更新报送包保干部、包保主体信息,确保数据规范、客观准确。
(五)要强化督导考评。苏木食安办在每年末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好迎接旗食安办督导检查工作。苏木食安办把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嘎查要给予加分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嘎查要实施降级评价。
(六)要严守工作纪律。包保干部要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不得干扰经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经营单位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收受经营单位财物,接受经营单位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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