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290116231234/202312-00054 | 组配分类: | 旗政府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称: | 关于印发《新巴尔虎右旗公共法律服务“有呼必应”工作品牌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新右司字﹝2023﹞131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18 | 发布日期: | 2023-12-19 |
各股室、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非诉服务中心: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营造办实事、求实效、树新风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巩固形成加快发展、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态势,根据市委决定以及我旗工作实际,我局拟牵头创建“有呼必应”工作品牌,现将《新巴尔虎右旗公共法律服务“有呼必应”工作品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新巴尔虎右旗司法局
2023年12月18日
新巴尔虎右旗公共法律服务“有呼必应”工作品牌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和市委、旗委总体安排,紧紧围绕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聚力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聚焦聚力事关新右旗未来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谋划、稳步开展新右旗公共法律服务“有呼必应”工作品牌创建活动,通过以创促建和品牌带动,持续在“转观念、强作风、优环境、重落实、树形象”上下功夫,着力提标、提速、提效,解决好“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推动我旗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干部作风的切实转变和城市形象的有效提升,为我旗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
——坚持解放思想、守正创新。以思想转变引领行动破局,把创新精神贯穿“有呼必应”工作品牌创建始终,积极探索谋划具有公共法律服务自身特色的品牌创建内容,深入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推进。将创建“有呼必应”工作品牌贯穿于我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运用系统观念统筹创建工作,把握全局、突出重点、上下同步、一体发力,切实形成一系列科学完善、行之有效、体现新右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特色的品牌架构、制度规范和运作方式。
——坚持因地制宜、求真务实。紧密结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不搞“一刀切”,避免“运动式”,坚持实干导向、实践标准、实绩依据。切实增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品牌创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工作品牌实实在在地促进工作、引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系统的创建工作,到2024年末逐渐在全旗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构建起知行合一、言行并进的“有呼必应”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在全旗、全市、全区乃至全国打响具有新右旗公共法律服务特色的“有呼必应”工作品牌。
三、主要任务
(一)树立公共法律服务“有呼必应”的思维模式。充分激活干部这一“关键变量”,通过思想引领和正向激励,不断增强我局干部践行“有呼必应”的思想观念。一是强化“必应”的责任意识。将“有呼必应”的承诺融入到公共法律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引导全局干部坚决做到“七个摒弃”,坚持“实字当头、以干为先”“拉高标杆、跳起摘桃”,实现人人履职尽责、个个担当作为。二是强化“快应”的速度意识。聚力“提标提速提效”目标,持续做好人民调解员培训、法律明白人培训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让广大干部从意识深处纠正“三多三少三慢”和“慢、粗、虚”的惯性和顽固性,形成“坚决做、马上办、抓到位”的优良作风。三是强化“效应”的成果意识。树牢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呼必应、应必行、行必果”的理念,坚持全链条全过程跟踪问效,盯住“有呼必应”的“后半篇文章”,拿实实在在的成绩、成果、成效报账交卷,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二)构建公共法律服务“有呼必应”的工作体系。坚持宏观设计与自主探索相结合,通过品牌创建,形成回应社会呼声的创新机制,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和模式创新。一是建立高效的工作落实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针对上级部署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完善或新建“任务认领——安排部署——推进落实——交卷达效”等专项机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不折不扣、定了就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都能够按照既定目标报账、交卷、达效。法律援助中心要做到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对象实行“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各司法所、非诉服务中心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效回应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二是建立有效的问题解决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短板,完善或新建“发现问题——研究分析——多元化解——评估问效”等专项机制,瞄准症结、对症下药,使问题和困难及时被发现、准确被回应、有效被化解。各司法所、旗非诉服务中心、各调委会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分析等会议,构建大化解格局。三是建立长效的诉求回应机制。坚持需求导向,针对社会呼声和群众关切,完善或新建“感知需求——快速受理——服务反馈——满意评价”等专项机制,依托《内蒙古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办理平台》做好公共法律服务诉求回应机制,高度重视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服务供给和公众需求间的适配性和精准性,使呼声和诉求能够得到及时的关注和满足。
(三)形成公共法律服务“有呼必应”的品牌矩阵。通过品牌创建,以“有呼必应”为引领,打造“母品牌+子品牌”的一体化品牌格局,一是构建品牌体系,通过挖掘公共法律服务特色和自主创新,力争在全旗、全市创建工作成效突出的与“呼”字号相关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子品牌,逐步构建“体系化、差异化、价值化”的牧区特色工作品牌建设体系。二是实现品牌撬动。参照呼伦贝尔市公共法律服务品牌的做法,结合常态化开展“经验成果大起底”,系统集成具有原创性示范性的工作典型、可复制能推广的工作经验、有特色有影响的工作亮点,从而推动工作创新创优,以小切口带动大变化,以小支点撬动大成效。三是加快品牌外溢。建立链接线上线下、系统内外的立体化推介矩阵,推出一批针对性强、辐射面广、影响力大的宣传报道,积极展示我旗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创建中的成功实践,使“有呼必应”工作品牌得到更为广泛的认知、认可、认同。
四、实施步骤
运用系统观念统筹创建工作,在“树立有呼必应的思维模式、构建有呼必应的工作体系、形成有呼必应的品牌矩阵”三项重点任务中,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构建作为品牌的支撑和具体抓手,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循序渐进,逐步形成公共法律服务“有呼必应”的工作机制和品牌架构。
(一)先行试点(2024年1月-2024年3月)。从“困难呼求”这一方面为试点,时间三个月。第一个月建立机制,宏观设计总体的“有呼必应”工作机制;第二个月试行机制,根据试行情况开展自评,做及时的调整完善;第三个月评价验收,查验该工作机制取得的效果,开展评估,进行提炼总结。
(二)全域拓展(2024年4月-2024年12月)。将试点形成的工作机制作为2.0版,再次以宏观设计的形式向全旗推开。再按照“宏观设计+自主探索”的模式,形成更为完善、更为丰富的公共法律服务“有呼必应”工作机制。
(三)品牌宣传(2024年4月-2024年12月)。在全面推进的同时,同步启动品牌宣传,通过法治宣传墙、长廊、微信公众号、法治乌兰牧骑文艺演出以及重大节日节点,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有呼必应”工作宣传,开展典型经验宣传和线上线下推广等。
五、保障措施
将公共法律服务“有呼必应”工作品牌创建确定为2024年我局重点工作,在局班子领导下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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