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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巴尔虎右旗防范应对极寒暴雪天气 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新右政办字〔2023〕18号
成文日期: 2023-12-15 发布日期: 2023-12-18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巴尔虎右旗防范应对极寒暴雪天气 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8 10:16 来源: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47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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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

现将《新巴尔虎右旗防范应对极寒暴雪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2023年12月15日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15日印发  

 

新巴尔虎右旗防范应对极寒暴雪

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2023年11月

 

 




新巴尔虎右旗防范应对极寒暴雪

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提升我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防灾减灾水平,统筹协调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灾害损失,保障公共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办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呼伦贝尔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呼伦贝尔市防范应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新巴尔虎右旗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并建立新巴尔虎右旗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联动机制。

2.新巴尔虎右旗大(暴)雪气候特征

新巴尔虎右旗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大草原腹地地处我国北部高纬度地区,属于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草原气候,四季分明,春季温度回升快、干旱、多大风;夏季温热短促,降水集中;秋季气温急降;冬季严寒、漫长、干燥。

大(暴)雪是新巴尔虎右旗一种较为常见且危害严重的气象灾害,其多发生在春、冬季,大(暴)雪出现时常伴有大风及强降温,具体气候特点如下:

(1)全旗大(暴)雪气候具有南弱北强的特点,贝尔苏木、克尔伦苏木等偏南地区降雪量、积雪深度等均明显弱于达赉苏木、呼伦镇等偏北地区。

(2)大(暴)雪日有显著的年代际变化特征:上世纪70 年代与80 年代大(暴)雪日相当,90 年代日数趋于,进入21世纪后,日数出现增多趋势,21世纪前10年,增幅明显

(3)大(暴)雪日有明显的月分布除夏季外,其他3季均可出现降雪由于秋季到秋末冬初以及春季受多气旋活动和西风带多小脊、小槽波动影响,冷暖空气不断交汇,上层具备充足的水汽条件。因此,春季出现大到暴雪的日数最多,其次是秋季和初冬时节,而隆冬时节上空多为西北气流,地面蒙古冷高压稳定,整个地区被单一的冷气团控制,发生大到暴雪的日数反而较少

4)大(暴)雪日有两种天气类型,即西风槽大(暴)雪和冷涡大(暴)雪;总体天气形势特征是低空西南气流明显,且存在风场的辐合,地面系统完整,位置适当。

三、执行原则及适用范围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和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按照灾害造成的影响大小由政府的各个层级分别管理,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和支持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2)以人为本,依靠科学。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将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目标,科学地开展防范应对各项工作。

  (3)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坚持把预防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从战略高度统筹规划和协调防范应对工作,着眼于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组织机构

成立新巴尔虎右旗防范和应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指挥部,总指挥由政府分管副长担任

总 指 挥:白春梅     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

副总指挥:青  峰     旗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包金山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吴晓军     旗财政局局长

          毛祖恒     旗人武部副部长

          田忠良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焜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雪江     旗气象局局长

              佟伟群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永  宏     旗农牧和科技(水利)局局长

              王保忠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哈申格日乐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宝力尔   旗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于青乌恩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曙  光     旗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额尔敦宝力格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其其格     旗民政局局长

              乌云毕力格 旗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巴雅斯古楞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玉  成     旗教育局局长

              杨  冬     旗统计局局长

              白茹冰     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慧炜     旗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申旭东     武警新巴尔虎右中队中队长

              吕礼鹏     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宝音乌力吉 旗公安局副局长

              白利明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于百命     阿拉坦额莫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曙  光     阿日哈沙特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旭东     呼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那日苏     克尔伦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敖日格勒   贝尔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好斯巴雅尔 宝格德乌拉苏木党委副书记、木达

              乌  兰     达赉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局长包金山担任。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指挥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应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工作。

2、职责分工

(1)气象局负责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和灾害评估,及时发布低温、寒潮、暴雪、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并向政府和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通报)最新气象决策服务信息,通过各种手段向社会公众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2)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极端天气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协助落实极端天气信息的播发、刊登;加强极端天气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3)应急管理局负责灾害应急救援的组织指导协调,及时向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企业通报预警信息会同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组织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4)交通运输局协调组织国省干线公路除冰除雪并做好公路救援、抢险工作;同时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联动,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运输;督促企业适时调整客运计划,及时疏导滞留旅客。

(5)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对城市道路的实时监控,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通过媒体发布路况、气象、道路通行、交通管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引导合理出行。负责灾后现场安全警戒和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调集有关力量开展救灾工作。

(6)教育局及时向中小学和幼儿园通报预警信息,加强安全防范。

(7)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室内人员;加强户外施工企业监管,适时发布停工通知;做好城市除冰清雪工作;保障供暖系统正常运行。

(8)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好应急物资的储运保障协调工作。

(9)农牧和科技(水利)局指导农业种植户和畜牧养殖户做好各类农牧业及养殖设施的除冰雪及技术管理工作,做好牲畜疫病防治工作,指导农牧民恢复灾后生产。水利指导农牧民抗灾自救,保证农牧业正常进行。责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监管,并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和紧急处置工作。

(10)卫生健康委员会做好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的准备,做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11)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

(12)文旅体育局根据气象、应急管理部门的通报,负责做好文化活动场所及旅游景点游客安全工作。

(13)民政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和救灾捐赠等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14)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加强林业基础设施监管,并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和紧急处置工作。

(15)统计局负责统计全旗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统计工作任务。

(1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救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救灾工作中因公致伤、致残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伤残进行认定或鉴定。

(17)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组织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及医药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对救灾物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积聚行为,依法查处受灾地区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18)外事口岸办(商务局)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储备、供应、调运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开展米面油、肉蛋奶、蔬菜和方便食品(方便面、火腿肠、速冻食品、瓶装水)等8类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变化监测,发现市场异常波动、及时开展应急处置。根据灾情需要,向指挥部报送生活必需品需求动态和流通、库存及保障情况,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9)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灾区公安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社会治安,协助灾区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20)红十字会负责协助灾区开展人道主义救助;负责组织管理与调配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参加灾区伤员救治、心理疏导等现场救护;依法依规开展社会募捐活动,负责对口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和管理,处理对口国际社会援助事宜,及时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参与备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1)人民武装部在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组织民兵力量支援抢险救灾,必要时组织协调驻军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2)消防救援大队加强联勤联动,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参与抢险救援

(23)融媒体中心负责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协调广播电视媒体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报道工作;突发性灾害发生时,及时协调广播电视媒体播报救灾紧急公告,及时向社会通报救灾工作情况。

(24)公司做好管线设备巡查维护和故障抢修工作。

(25)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沿街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卫生责任区的积雪清扫工作。

(26)各基层组织(苏木镇、嘎查、社区等)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各类灾害先期处置工作,确保农牧民生产生活安全稳定

五、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预防与预警

1、预警分级

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预警根据灾害影响程度及发展态势,对可能发生的灾害风险进行预警。预警级别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红色为最高级。

(1)Ⅳ级: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苏木镇大部分地区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且有成片超过10毫米的降雪。

(2)Ⅲ级: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苏木镇大部分地区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其他2个及以上苏木镇大部地区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3)Ⅱ级: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苏木镇大部分地区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 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其他2个及以上苏木镇大部地区将出现 15 毫米以上降雪。

(4)Ⅰ级: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苏木镇大部分地区出现2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2、预防与预警

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对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原则,形成政府 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治格局。

极寒暴雪灾害预警信息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  快速传播”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利用雷达、卫星、自动站、实景摄像等现代化观测设备,建立广覆盖、全天候灾害立体监测网络,根据灾害的发生发展,适时启动加密观测,为灾害防御提供高时空分辨率的监测信息。

气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同时将获取的最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苏木镇、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六、应急处置

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1)I级应急响应

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红色预警条件,或灾害已经给我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者呼伦贝尔市政府启动相关灾害预案Ⅰ级响应涉及我时,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并报请人民政府决定在相应地区和范围启动I级应急响应,由人民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同时报告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并通报呼伦贝尔市气象局。

(2)Ⅱ级应急响应

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橙色预警条件,或者灾害已经给我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呼伦贝尔市政府启动相关灾害预案Ⅱ级响应涉及我后,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并报请人民政府决定在相应地区和范围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人民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同时报告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并通报呼伦贝尔市气象局。

(3)Ⅲ级应急响应

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黄色预警条件,或气象灾害已经给我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呼伦贝尔市政府启动相关灾害预案Ⅲ级或Ⅳ级响应涉及我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分析研判,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同时报告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并通报呼伦贝尔市气象局。

(4)Ⅳ级应急响应

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气象灾害蓝色预警条件,或气象灾害已给我造成一般影响,或苏木镇应急指挥部请求级启动应急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分析研判,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2、信息报告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并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监测预警信息,并与相关灾害应对联动部门实现灾情、险情信息实时共享。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收集和提供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各苏木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向人民政府报告。各苏木镇、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启动流程

根据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启动条件,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会议,进行研判,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并报指挥部研究决定,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或Ⅳ级由副总指挥决定启动。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应急响应启动文件,下发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苏木镇人民政府,相关苏木镇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和落实应急方案,做好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汇总,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4、分级别响应

(1)Ⅰ级响应

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实行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坚守一线组织指挥与协调。指挥部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防御联席会议,组织联防联控,加强对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的研判,综合部署灾害防御工作。向灾害影响重点区域的苏木镇派驻工作组和技术组指导灾害防御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灾害应对工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到分工的责任区督查防灾工作。灾害防御责任人按照分工要求,上岗到位,开展工作。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灾害点,加强监测,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造成更大的损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灾害可能影响地区的各级政府相关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当地公共媒体,多渠道、快速向公众传播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险措施,统筹安排各部门资源,部署各项防御工作。可能严重影响区域的苏木镇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落实防御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抢险工作。充分发挥基层防灾责任人及各部门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并通知危险区域人员,组织人员转移。

(2)Ⅱ级响应

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实行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分管负责人坚守一线组织指挥与协调。指挥部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评估,综合部署灾害防御工作,视情况向灾害影响重点区域派驻工作组和技术组指导灾害防御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灾害应对工作,相关负责人要到分工的责任区督查防灾工作。灾害防御责任人按照分工要求,上岗到位,开展工作。根据情况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灾害点,加强监测,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造成更大的损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灾害可能影响地区的各级政府相关负责人应上岗到位,根据情况组织当地公共媒体,多渠道、快速向公众传播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险措施。统筹安排各部门资源,部署各项防御工作。可能严重影响区域的苏木镇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落实防御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抢险工作。充分发挥基层防责任人及各部门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接收预警信息 并通知危险区域人员,组织人员转移。

(3)Ⅲ级响应

气象局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指挥部其他相关成员单位视情况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灾害应对工作,并视情况向灾害影响重点区域派驻工作组和技术组指导灾害防御工作。灾害防御责任人按照分工要求,上岗到位,开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灾害可能影响地区的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各部门资源,各部门负责人上岗到位,根据本地本部门灾害防御方案部署各项防御工作。可能影响区域的苏木镇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落实防御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抢险工作。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充分发挥基层防责任人及各部门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并通知危险区域人员,组织人员转移。

(4)Ⅳ级响应

气象局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指挥部其他相关成员单位视情况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灾害应对工作,指导和督促灾害影响重点区域的苏木镇灾害防御工作。灾害防御责任人按照分工要求,上岗到位,开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灾害可能影响地区的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各部门资源,根据本地本部门灾害防御方案,部署各项防御工作。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充分发挥基层防责任人及各部门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并通知危险区域人员。

5、应急联动

苏木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企业分级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人民政府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特别是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油及教育、农牧业、林业、医疗卫生等重要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并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重点企业之间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发生灾害时,相关重点单位按照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置,或报请本级人民政府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协调解决。

6、现场处置

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等。

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成员单位、专家组专家对极寒暴雪灾害天气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应急处置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 供依据。

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灾害事发地的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可根据灾害事件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灾害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区的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邻近的苏木镇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8、信息公布

人民政府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指挥部及相应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灾害信息发布要统一口径,按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报人民政府批准。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9、应急终止或解除

(1)终止条件

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 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降低灾害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指挥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2)终止程序

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启动应急响应的权限和程序提出降低或终止响应状态建议,人民政府视情况及时终止灾情险情应急响应,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签发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开放原划定的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报上一级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4)跟踪监测

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气象部门应继续做好气象跟 踪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气象要素变化情况。

七、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极寒暴雪灾害天气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灾害发生地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灾后救助、卫生防疫、保险理赔、灾后重建等工作,保障灾区人民的基本生活。

2、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

受灾地区苏木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发生重大灾害,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恢复重建能力的,为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政府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同时,依据支援方经济能力和受援方灾害程度,建立苏木镇之间对口支援机制,为受灾地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援。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调查评估

灾害应急响应结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要 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灾害应对工作进行调查评估,针对灾害损失情况、造成灾害的原因及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灾害应对工作成功经验与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调查评估工作结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将调查评估情况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较大以上灾害调查评估情况,由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

4、灾情核定

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灾害发生地苏木镇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气象、民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有关部门进行气象灾害情况调查。应急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灾情核定工作。灾情评估结果可作为灾害救助的依据。

5、灾害保险

鼓励公众积极参加气象灾害商业保险和互助保险。保险机构要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八、应急保障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做好应对灾 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保障

人民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广泛动员、调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及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灾害防御及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应对工作中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应急救援队伍,对灾害进行处置。

2、资金保障

人民政府根据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将年初安排的预备费统筹用于突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3、物资保障

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应急管理会同粮食物资储备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农牧业部门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和饲草储备、调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牧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调剂和调运工作。气象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的苏木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应急储备基地。

4、医疗保障

旗卫健建立疫情应急预案,做好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动用。出现灾情后,应组建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及时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与疾病预防控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通信保障

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公共通信网络为主体,建立快速、安全、稳定、可靠的灾害监测设施、应级指挥设备、应急通信系统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对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组织、指导协调全灾害应急工作的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以公用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灾区通信管理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受损的通信线路和设施,保障监测预警信息的应急传播。

6、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的调配方案,做好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快速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单位和当地政府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7、治安保障

气象灾害发生后,由公安部门组织警力实施现场治安警戒,灾害发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

8、技术保障

人民政府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灾害应急技术储备;成立专家技术组,建立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为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九、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在指挥部领导下,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极寒暴雪灾害天气应急演练。预案演练应立足于实战,强化应急责任,熟悉应急程序,检验应急机制,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响应水平,并为修订和完善预案提供依据。

2、宣传培训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加强极寒暴雪灾害天气预警及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建立完善应急队伍培训机制,使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社会公众熟练掌握气象灾害应急防御知识,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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