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公报 > 2024年第1期 > 旗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引号: 111521290116231234/202401-00051 组配分类: 旗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新巴尔虎右旗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23 发布日期: 2024-01-25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新巴尔虎右旗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5 15:46 来源: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3695次
【字体大小:

各苏木镇政府、旗直相关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旗政府研究决定,编制新巴尔虎右旗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保障民生、基础设施等工程,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有效缓解用地矛盾,为新右旗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积极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淘汰落后和低效能产业,限制高污染、高能耗


产业。

(二)优先安排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加大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公共广场、休憩场所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供应力度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排水、供电、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等用地需求。

(三)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地力度。年度计划期内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三类用地”供地指标不低于当年住房供地总量的70%。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

(一)准备阶段(2024129日前)

1.自然资源局为计划编制主体,负责统筹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关工作

2.旗政府办公室编制发布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有关通知文件

3.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提供供应计划编制所需材料,并提出意见。

(二)调查分析阶段(202425日前)

1.通过对依法办理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用和征收的建设用地,政府收购储备的土地、政府收回的土地、增减挂钩的建设用地等来源,进行建设用地供应潜力分析

2.依据土地前期开发程度、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利用计划,宗地规划手续办理情况等,综合确定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3.开展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预测,包括需求总量和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商品房用地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

4.开展相关调查和分析

(三)拟定计划阶段(2024212日前)

1.确定供应计划指标;

2.拟定供应计划草案;

3.征询各相关单位对供应计划草案的意见,修改完善;

4.报旗人民政府批准;

5.报上一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任务分工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旗自然资源局会同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编制。

自然资源局负责供应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对旗规划区内近两年已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总量、用途、方式、分布、时序、价格及开发利用情况等进行分析,掌握房地产发展状况和运行规律。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旗规划区内人口状况、城市化水平、产业结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等进行调查,对计划期内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取向进行分析。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规划区计划期内保障性住房用地以及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需求,人均住房面积,房地产市场走进行分析。规划区计划期内重点发展区域、供地结构进行分析,对特殊用地需求提出意见。

旗交通运输局对旗规划区计划期内交通运输用地需求提出意见。

农牧和科技局对旗规划区计划期内农牧民宅基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及设施用地需求提出意见。

旗教育局对旗规划区计划期内教育用地需求提出意见。

文化旅游体育局对旗规划区计划期内文化旅游用地需求提出意见。

外事办公室对旗规划区计划期内加油(汽)站用地及其他特殊用地需求提出意见。

旗工信局对旗规划区计划期内工矿仓储用地需求提出见。

五、组织保障

旗政府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晓飞          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成员:哈斯图力古尔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佟伟群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志岐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王志岐同志兼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整分析,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的要求,筛选统计用地项目并及时汇总进行上报,如年初未上报用地指标的单位和团体,不能列入当年的用地指标计划内。

(二)按照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各部门要抓紧时间,加强分工协作,制定出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计划,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按时将建设用地计划建议、需求分析、用地申报表等申报材料上报,确保按期有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旗自然资源局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编制,旗自然资源局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工作有效完成。在分析预测阶段三个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协调和信息沟通力求准确、详实提供计划期内全旗的土地供应数量、结构、布局、规划等基础信息,确保按时完成供应计划上报工作

(四)土地供应计划一经确定,将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上公布、特殊情况不得修改。

 

附件1.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项目用地申报表格

相关说明

2.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项目申报明细表

          3.2024年度国有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

          4.2024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统计表

住建局填写)

          5.2024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住建局填写)

          6.2024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统计表

住建局填写)

 

(附件电子表格可在zrzytdly@163.com邮箱自行下载,密码11223344,联系人:特日格乐,联系电话0470—6402416

 

 

2024年1月23日

 


附件1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项目用地

申报表格相关说明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要求,我旗将开展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按照旗委、旗政府的工作部署,由旗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2024年度新巴尔虎右旗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做好计划的编制工作,切实保障新巴尔虎右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请各相关用地单位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提出系统内2024年需供地和征地的项目的相关情况(项目名称、位置、用地规模、前期工作进展等),并填报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项目申报表(表格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注:附件456由住房城乡建设局填写),并于2024212日前反馈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管理股

表格填报说明:

1、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项目用地申报明细表包括项目用地明细表、项目用地需求情况表两个表格,内容包括项目的名称、面积、用地类型、开工情况、位置、投资规模等。

2、填报时请注意内容的完整性,原则上要求所有项目按表格规范填写完整,否则视为无效。

3、本表由各相关用地单位填写并盖公章后在2024212日前报旗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管理股。 同时报送电子版表格,逾期则视为没有项目申报,责任自负

 

联 系 人:特日格乐、高敏

联系方式:0470-6402416

     邮箱:zrzytdly@163.com

 

附件2:
新巴尔虎右旗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项目申报明细表








单位:万元/平方米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性质 项目位置 项目用地
   
用地类型 项目用途 项目投资
   
拟供地
 
拟供地时间 备 注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填报单位:  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3:
新巴尔虎右旗2024年度国有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  





















单位:公顷/万元
土地

用途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宗 地

位 置
宗地

编号
土地

面积
规划建筑面积 项目前期手续和进展情况 投资
总额
拟供地
时间
拟供地
方式
备 注
国家级 省级 地级 县级 建设用地预审批文号  
批文号
规划选址意见书文号 转用批文号 征地批文号 拆迁许可证号 应拆迁面积 已拆迁面积 宗地
现状
商服
用地
1






















2













































工矿
仓储
用地
1






















2






















3






















4













































住宅
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特殊
用地








































































交通
运输
用地








































































水域及
水利设施用地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4:














新巴尔虎右旗2024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单位:公顷、%
旗(市) 供地总量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合计 存量 增量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中小套型
商品房
划拨 出让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新右旗






























































































































































































合计














填表日期:         


 责任人:


审核:


 联系方式:
附件5:









      新巴尔虎右旗2024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统计表         
                                                                       单位:套、公顷、万元
 旗市   指标 自治区安排保障性住房情况 地方自行安排保障性住房情况
套数 土地供应计划 套数 建筑面积 土地供应计划
合计 存量 新增 合计 存量 新增 备注
新右旗


































































































































附件6:


















新巴尔虎右旗2024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统计表


















单位:公顷
旗市名称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 城市棚户区 工矿棚户区 林区棚户区 垦区危房 煤矿棚户区
其中:新增 其中:划拨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新右旗














































































































































































































































合计


















填表日期:         



 责任人:



审核:



 联系方式:



新巴尔虎右旗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责任人:                                                                                                                                                                                         单位:公顷
旗(市、区)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房用地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新右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