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290116231234/202407-00155 | 组配分类: | 旗政府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4年全旗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纠错案件专项监督的通知 | 文号: | 新右司发﹝2024﹞70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7-18 | 发布日期: | 2024-07-19 |
新右司发﹝2024﹞70号 签发人:那日苏
关于开展2024年全旗行政机关行政诉讼
败诉、行政复议纠错案件专项监督的通知
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区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情况的通报》和行政复议纠错情况分析,我区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复议纠错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和行政复议纠错率,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对2024年全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纠错案件专项监督的通知》要求,现在全旗范围内开展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常态化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内容
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对照本地区、本部门每季度败诉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逐项梳理本执法部门被纠错或败诉案件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并对本地区、本部门被纠错或败诉案件的原因进行统计、分析,明确下一步开展类案重点执法部门及其执法存在的典型问题。同时,要做好本部门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监督整改工作。
二、监督措施
(一)加强协同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旗司法局采取内外结合的模式,对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部门的内部联动,获取本地区行政复议纠错案件信息;对外主动对接旗人民法院,获取我旗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信息,并梳理被纠错、败诉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对被纠错、败诉频次高、问题多的行政执法部门,旗司法局要通过制发监督通知书或复议意见书、发送风险提示函、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持续督促执法部门完成问题整改、加强涉诉风险防范、规范执法行为。
(三)提升监督质效,强化监督结果运用。旗司法局要建立监督约谈制度,对拒不履行复议决定、判决结果、改正执法问题的,根据情节轻重对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建立监督情况抄送通报制度,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明显违法行为或者行政不作为,制发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视情况抄送同级监委或执法部门所在纪检监察组。要加强结果运用,将个案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行政执法部门年度全面依法治旗考核,倒逼行政执法部门及时解决问题、规范执法,切实做到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复议纠错率明显下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是作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内部层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旗司法局要加强与旗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的协作配合,每季度对本地区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开展专项监督。
(二)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个案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务求实效,严防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旗司法局要梳理本地区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多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领域和存在的问题。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于每月28日前上报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纠错涉及的违法典型案例,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对策。
(三)总结提炼工作经验。要认真研究个案监督工作情况,从个案监督中系统总结执法共性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举措和行政复议、执法监督联动工作成效,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
附件:1.《全旗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个案监督统计表》
2.《全旗行政复议纠错案件情况表》
新巴尔虎右旗司法局
2024年7月18日
附件1
2024年 月全旗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个案监督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执法部门
涉及领域
具体行政行为
案件数量
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本地区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多、败诉率高的苏木镇及执法案件情况
1
如:XX旗XX局
如:自然资源
如:行政处罚
如:1
如:违反法定程序,未履行XX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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