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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呼伦湖渔业有限公司贝尔湖分公司办公室及招待所为历史建筑的批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8-01 发布日期: 2024-08-02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呼伦湖渔业有限公司贝尔湖分公司办公室及招待所为历史建筑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8-02 14:31 来源: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30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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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呼伦湖渔业有限公司贝尔湖分公司

办公室及招待所为历史建筑的批复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确定我旗历史建筑的请示》(新右住建发〔2024〕11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呼伦湖渔业有限公司贝尔湖分公司办公室及招待所确定为历史建筑。

二、你单位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要求,做好社会公布等有关工作。

三、你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按要求建立完善历史建筑相关信息档案,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一步做好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相关工作。

 

 

 


(此页无正文)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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