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290116231234/202503-00235 | 组配分类: | 政府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称: | 关于印发流动医疗卫生工作站车辆管理制度的通知 | 文号: | 新右卫健发〔2025〕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3-11 | 发布日期: | 2025-03-12 |
新右卫健发〔2025〕12号
关于印发流动医疗卫生工作站车辆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车辆管理,确保车辆有效运行,现将《流动医疗卫生工作站车辆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流动医疗卫生工作站车辆管理制度
新巴尔虎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
流动医疗卫生工作站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旗牧区流动医疗工作,有效解决边远贫困地区牧民就医难的问题,全旗共计配备11辆流动医疗卫生服务车,为了充分发挥流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在牧区疾病预防和医疗工作中的作用,做好全旗流动医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围
落实医改各项任务,以“互联网+小药箱信息化提升工程”为中心,充分发挥“流动医疗卫生工作站”的作用,运用流动医疗卫生服务车主动将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提供到边远牧区,送到牧民身边。辅助开展急救车不能到达的、路难走地方的医疗急救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管理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把手为第一负责人,严格流动医疗卫生服务车的组织管理,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保证车辆和车载设备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流动医疗卫生工作站的作用。
(二)旗卫健委随时了解流动医疗卫生服务车的使用情况,定期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开展牧区巡回医疗工作,定期向旗卫健委报告流动医疗卫生服务车使用情况。在开展巡回医疗工作中,遵纪守法,规范操作,认真做好巡回医疗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保障小药箱药品的及时配送,家庭医生定期随访,以解决贫困地区农牧民出行难、看病难的问题。
(二)加强对当地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三)及时处理巡诊中遇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紧急救援任务。
(四)加强对当地群众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
(五)完成“互联网+小药箱”提档升级工程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对牧户承诺服务。
四、使用管理要求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流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及车载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档案,确保车辆、设备充分、合理、科学的使用。
(二)流动医疗卫生服务车的配置,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牧民健康的关怀。利用医疗车开展的有关项目,对牧民原则上应免费或经批准按成本收费,不得以巡回医疗车牟利。
(三)流动医疗卫生服务车作为卫生院流动医疗卫生工作站的特种车辆,必须专车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装。要按照车辆使用手册,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以“小药箱”为服务中心,使流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发挥应有效益。
(四)流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在执行巡回医疗任务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严禁利用警灯、警报器。
(五)在流动医疗中,特别是在接诊肺结核等传染病人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和《消毒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对车辆和医疗设备进行严格消毒。
(六)使用流动医疗卫生服务车期间不得饮酒,带病驾驶,保证良好的精神状态,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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