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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各项工作的通知 文号: 贝政发〔2025〕13号
成文日期: 2025-03-15 发布日期: 2025-03-17

关于进一步加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各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7 16:09 来源: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208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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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

各项工作的通知

 

贝尔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布达图嘎查、贝尔嘎查、莫能塔拉嘎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依法保护草原、维护生态安全,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强化对苏木辖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落实情况监管,进一步加强休牧期各项工作和外来牲畜管控,推动我苏木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落实落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综合行政执法队

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开展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对违规违法放牧行为严肃处理。按照自治区、市、旗三级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做好记录,为后续苏木政府实行补奖资金发放与草原保护责任和执法情况挂钩的机制提供准确数据保障,确保权责分明、奖惩并举。加强对草原网格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督促草原网格员有效发挥作用,对本网格内牲畜头数、草场长势、购入售出、基础设施、饲草缺口等情况进行掌握,为执法提供基础保障。

严格遵守苏木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的购买外来牲畜前置程序“苏木辖区牧民购买牲畜务必首先由所在嘎查对接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核实2024年秋季防疫头数,而后由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实载畜量,苏木政府确认无误后,三方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才有效准许进入”,把好准入关,对绕行卡口不报备私自引入外来牲畜行为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执法,必要时请旗相关部门执法大队协助开展进一步执法工作。

执法过程中要严厉打击偷牧、“昼伏夜出”等违规放牧行为,依法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进行查处。对于毁坏标牌、界桩、围栏、监控及其他休牧保护设施的单位及个人,应及时交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为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覆盖面,每周执法人员需对3个嘎查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下乡入户执法巡查,加强对核心保护区的执法巡查。在巡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无人机及监管系统等技术手段,结合草原网格员巡查优势,实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作为监督管理主体,要对发现的外来畜违规放牧、休牧期违规放牧及禁牧区违规放牧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政策全面落实。

二、布达图嘎查、贝尔嘎查、莫能塔拉嘎查

各嘎查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核定的适宜载畜量对外来畜进行严格管控,对本行政区域内放牧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疏导劝阻违规放牧牲畜行为,同时向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上报。二是逐户对牧民饲草储备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结合牧民牲畜饲养情况,详细统计饲草缺口,并督促牧民做好饲草储备,确保牲畜在休牧期间的饲料供应。三是通过各类渠道及时向广大牧民广泛宣传解读休牧有关政策,开展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宣传,确保将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政策传达至每一户牧民,提高牧民对政策的知晓度和遵守度。四是加强对嘎查集体草场尤其是核心保护区的管理,防止牧民因超载过牧将牲畜赶到集体草场上放牧,切实保护好集体草场资源,维护草原生态平衡。

三、监督检查与问责机制

苏木政府协同苏木纪委将不定期对辖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责任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对休牧期政策落实不力的嘎查,将加大问责力度,若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履职不力,纵容休牧期违规放牧,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若因工作不力被上级图斑核查监测到并问责,苏木政府将依照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各嘎查责任划分,明确责任人,由其自行向上级解释说明,依法承担工作责任。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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