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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90116231234/202506-00028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关于重核定2025年全旗天然草原暖季适宜载畜能力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6-19 发布日期: 2025-06-20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关于重核定2025年全旗天然草原暖季适宜载畜能力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0 15:07 来源: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22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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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旗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依法保护草原生态、维护生态安全,达成草原资源永续利用的目标,推动草原畜牧业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协调共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于2024年12月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测报告(2024年)》,该报告核定我旗天然草原暖季载畜能力为12.72亩/羊单位。

        2025年5月,我旗积极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监测规划院进行对接沟通。在《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测报告(2024年)》所提供数据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旗实际情况,对禁牧区面积进行核减,并扣除休牧期45天,最终重新核定我旗天然草原暖季适宜载畜能力为9.28亩/羊单位。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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