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290116231234/202512-00055 | 组配分类: | 旗政府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称: | 关于开展新巴尔虎右旗2025年下半年兽医社会化服务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新右农科字〔2025〕386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2-30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兽医社会化服务企业:
通过科学严谨的考核评估,精准衡量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中的成效与不足,促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有效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请认真组织辖区相关专家组成考核评估小组,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兽医社会化服务考核评估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印发新巴尔虎右旗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右党农牧办〔2025〕46号)要求,开展2025年下半年兽医社会化服务考核验收工作。
根据任务表随机抽取养殖户,贯彻落实本辖区内监督考核工作,将《新巴尔虎右旗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考核验收参考标准》及兽医社会化服务考核工作总结一并送至农科局103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
联系人:巴音宝力格
联系电话:15247086636
附件:1.任务表
2.新巴尔虎右旗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考核验收参考标准
新巴尔虎右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
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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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苏木镇 |
户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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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拉坦额莫勒镇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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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日哈沙特镇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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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呼伦镇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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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克尔伦苏木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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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达赉苏木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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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贝尔苏木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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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宝格德乌拉苏木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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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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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新巴尔虎右旗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考核验收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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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扣分 |
扣分项 |
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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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防疫、消毒、采样、无害化处理等相关服务工作 |
20 |
1.考核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地方相关防疫工作部署,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开展畜禽集中免疫工作;组建防疫队伍,按要求有序开展消毒、采样、病死畜禽及防疫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配套服务工作,确保各环节服务规范落地;相关服务开展情况需及时同步报告。 2.评分规则:按要求完成全部配套服务的,得20分;除去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未按时开展集中免疫工作的,扣10分;未按时开展消毒、采样、无害化处理等配套服务工作其中任意一项的,每项扣5分;配套服务开展不规范的,每项扣3分。各项扣分累计不超过12分,最低记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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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告服务 |
6 |
1.考核要求:集中免疫时段,按时上报免疫进度周报及相关统计报表,每日完成免疫情况汇总并及时报送主管部门;密切关注免疫过程中畜禽疫苗副反应情况,制定副反应应急处置预案,若出现副反应需第一时间采取规范应急处置措施,并按规定流程上报相关情况。 2.评分规则:按要求完成免疫进度上报、日常汇总及副反应处置上报工作的,得6分;集中免疫时段未按时上报免疫进度周报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每日免疫情况汇总汇报的,每次扣2分;上报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每次扣1分;免疫过程中出现畜禽疫苗副反应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每次扣2分;已处置但未按规定上报的,每次扣1分。各项扣分累计不超过12分,最低记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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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扣分 |
扣分项 |
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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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免疫项目 |
20 |
1.考核要求: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项目,强制免疫覆盖口蹄疫、禽流感、包虫病、布病;计划免疫按季节要求落实羊痘(秋季)、牛结节性皮肤病(春季);免疫过程中逐户、逐畜核查,避免漏户、漏畜、漏针;严格遵循免疫程序和技术规范开展接种操作,确保接种部位准确、剂量合规。 2.评分规则:按要求全面完成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项目,无漏户、漏畜、漏针,接种操作规范的,得20分;发现免疫漏户的,每户扣3分;发现免疫漏畜的,每头(只)扣2分;发现免疫漏针的,每针次扣2分;出现接种部位错误、剂量偏差等违规操作的,每次扣2分。各项扣分累计不超过20分,最低记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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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免疫密度保障 |
12 |
1.考核要求:各苏木镇按照辖区内畜禽应免数量,核对实际免疫数量,确保强制免疫、计划免疫项目均达到规定免疫密度要求。 2.评分规则:免疫密度(实际免疫个体数/应免个体数×100%)达到100%的,得1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免疫密度低于90%的,此项记0分。最低记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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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档案管理 |
20 |
(1)免疫档案建立及管理(10分) 1.考核要求:按规定规范建立畜禽免疫档案,明确档案涵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畜禽种类、数量、养殖地址、畜主信息、免疫疫苗名称、批号、生产厂家、免疫时间、免疫方式、免疫人员等),防疫员和养殖户(畜主)签字栏需按要求签字确认。 2.评分规则:档案内容填写规范、信息完整准确、无遗漏项,且签字齐全的,得10分;未建立免疫档案的,扣10分(此项扣完为止);档案基本内容填写不完全的,每项缺失或不规范扣1分;签字栏有一方或双方未签字的,扣1分。最低记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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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疫苗进出库台账及管理档案建立(4分) 1.考核要求:建立健全疫苗进出库专项台账,明确疫苗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家、入库时间、入库数量、出库时间、出库数量、领用单位/人员等信息;完善疫苗储藏、运输、使用全流程管理制度及相关档案,确保档案与台账信息对应一致。 2.评分规则:台账完整清晰、制度健全、档案规范的,得4分;未建立疫苗进出库台账的,扣4分(此项扣完为止);台账内容缺失或不规范的,每项扣1分;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及档案的,扣1分;疫苗违规保管使用的,每次扣1分。最低记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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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样、消毒灭源、无害化处理档案建立(6分) 1.考核要求:分别建立三类档案,采样档案记录采样畜禽信息、时间、采样人等;消毒档案记录消毒区域、时间、药剂等;无害化处理档案记录处理对象、数量、方式等。 2.评分规则:三类工作档案均完整规范的,得6分;未建立某类档案的,扣对应分值(各2分);某类档案内容缺失或不规范的,每项扣0.5分。最低记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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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扣分 |
扣分项 |
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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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动物流调巡察、 报告和协助 |
12 |
1.考核要求:制定日常疫情巡察计划,定期巡察嘎查村畜禽养殖疫病情况;建立疫情上报流程,发现疑似或疫情的第一时间上报,深入现场观察核实并详实记录;企业服务期间若发生疫情,积极配合兽医主管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时上报流调月报及汇总情况。 2.评分规则:按要求完成巡察、上报及应急配合工作的,得12分;未按时上报流调月报或未做好流调汇总的,每次扣1分;未开展日常巡察,或发现疫情未及时上报、未现场核实记录的,每次扣1分;疫情处置不配合或流程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各项扣分累计不超过12分,最低记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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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学习培训 |
10 |
1.考核要求:定期组织防疫员开展防疫学习培训及工作会议;针对新上岗防疫员开展专项业务知识和操作规范指导;留存完整佐证材料(培训方案、通知、签到表等)。 2.评分规则:培训组织到位、新上岗人员培训合格、佐证材料齐全的,得10分;未组织培训及会议的,扣10分(此项扣完为止);未开展新上岗人员专项培训的,扣6分;佐证材料缺失的,每项扣1分;培训记录不规范的,每项扣1分。最低记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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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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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镇、嘎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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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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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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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估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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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专家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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