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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90116231234/202603-00008 组配分类: 苏木镇文件
发布机构: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 克尔伦苏木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强化2026年度异地转场 越冬牲畜返乡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3-05 发布日期: 2026-03-06

克尔伦苏木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强化2026年度异地转场 越冬牲畜返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6 15:07 来源: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9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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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尔伦苏木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强化2026年度异地转场

越冬牲畜返乡的通知

 

各嘎查、社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草畜平衡及生态保护政策要求,切实保障我苏木畜牧业健康发展和草原生态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2026年异地转场越冬牲畜返乡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牲畜返乡工作

异地转场牲畜安全有序返乡,是当前牧业生产、疫病防控、生态保护和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牲畜返乡既是年度牧业生产的关键环节,也是抓实动物疫病防控、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制度、维护牧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重要举措。各嘎查、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照2月28日发布的2026年异地转场越冬牲畜返乡程序公告》要求,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牲畜返乡各项工作。各环节务必从严从细、严防麻痹松懈、严禁违规操作。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作为、操作不规范等引发动物疫情、草场超载过牧、草原生态破坏等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特别强调:牲畜返乡前3天,须向所在嘎查履行报备手续。凡存在超载、无出发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情形的,一律禁止返乡。途经盟市界、旗县检查站时,必须主动配合查验,由驻站值班工作人员在《新巴尔虎右旗牲畜转场及返乡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做到手续齐全、全程可溯。

二、进一步明确返乡程序,严格规范操作流程

已登记返乡牲畜办理流程

2025年末已完成登记备案实施转场的牧户,须在牲畜返乡前3天,向所在嘎查履行报备手续,由嘎查汇总相关信息后报送至苏木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巴雅力格处。返乡牧户需备齐《新巴尔虎右旗牲畜转场及返乡登记表》、出发地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秋季免疫手册、转出地图片等资料,租赁草场的牧户还需提供草场租赁合同(须是2025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并将上述资料上传至“转场小程序”(云上农民)完成返乡备案;苏木将严格审核草畜平衡,对超载户一律禁止返乡,资料备齐后由嘎查审核并协助完成小程序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起运;牲畜抵达目的地后,由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及所属嘎查共同开展落地核实,需拍摄带水印的资料图片,经嘎查(社区)书记签字盖章后,将全套资料带回苏木留存并加盖苏木政府公章;返乡小畜需隔离观察不少于30天,大畜不少于45天,隔离期间由牧户负责日常监测,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向苏木技术推广中心报备。

异地新购牲畜办理流程

异地新购牲畜的牧户,须提供《新巴尔虎右旗牲畜转场及返乡登记表》、出发地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购买合同及发票(转账记录或卖方联系方式)、草场权属或租赁证明(须是2025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通过“转场小程序”(云上农民)完成备案,并严格接受草畜平衡审核,超载一律禁止入内。符合条件的牧户,须严格按照已登记返乡牲畜流程,方可有序组织牲畜返乡。此外,经济或竞技流通活畜(赛马、骆驼、种畜)进出时必须按照外出越冬牲畜返乡程序办理。

未按程序转场牲畜返乡措施

一是因故对未按程序转场的牧户,仅受理苏木已统计在册人员(2025年12月统计数为准),不在名单内的一律不予办理。须备齐牧户申请、嘎查证明(现场核查照片)及嘎查“两委”会议记录、《新巴尔虎右旗牲畜转场及返乡登记表》、出发地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秋季免疫手册、转出地图片等资料,租赁草场的牧户还需提供草场租赁合同(须是2025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租赁合同),草场超载牧户一律不得返乡。收到牧户申请后,由嘎查“两委”召开会议研究研判,研判结果在嘎查群公示3天,并出具嘎查相关证明。对符合条件的牧户,严格按照已登记牲畜返乡流程,补齐全部相关材料、完善各项手续后,方可有序组织牲畜返乡。二是对无故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牧户,一律禁止牲畜返乡。

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对违规转场、绕行避卡、瞒报谎报、逃避检疫、不按规定隔离、超载放牧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干扰、阻挠、干预、操纵牲畜返乡工作。对违反规定、破坏秩序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

 

 

新巴尔虎右旗克尔伦苏木人民政府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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