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呼伦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本年度在旗政务平台发布信息140篇,旗政府采纳35篇。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
本年度我镇主动公开信息类别为:政府领导职责分工、防火应急预案、财政预算、政策服务、便民信息、民政低保、社会救助、社保、计生、合作医疗、农机具补贴、草畜平衡补贴、禁牧款发放、精准扶贫政策及后续产业项目、城建项目、防火值班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党政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作用,实时更新日常工作动态,及时发布权威性政府文件,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专题内容,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在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党政办统一审核发布,严把上传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将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2
减少1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呼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迈出了坚实一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二是有些公开内容不规范,少数部门和村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2、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3、强化监督管理,压实负责人的职责,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呼伦镇人民政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