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制作。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新巴尔虎右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behy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司法局联系(电话:0470-640464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司法局扎实做好各项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增强公开实效。2024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37条,主要包括: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政策解读、通知公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收费标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内容,不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准确性和不缺位,努力为网民群众提供有效指引和精准服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人民政府网站、纪委监督“三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公开司法行政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信息公开透明。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审三核”“先审后发”机制,加强发布信息内容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不出纰漏。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和信息监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政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方面有所欠缺,公共法律、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等栏目更新不及时、不全面。
(二)改进情况: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及内涵,提高信息质量、可读性和针对性,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公开执法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