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制作。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新巴尔虎右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behy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6405447)。
一、总体情况
2024新右旗公安局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在新右旗公安局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业务工作信息149条,回复网民留言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作主动公开信息审核表,明确信息报送、保密审核、公开审核部门的职责,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审查程序。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网、“平安新右旗”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公开发布反诈宣传、交通安全、反恐演练等信息192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二是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同时,加强对涉密信息的保密管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81
行政强制
1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信息种类不健全、群众参与度不高,开展问卷调查次数少、质量不高,对社会、对群众关注点敏感度不高,未能准确把握群众关心关切,政务公开重点不够突出,实际效果不够明显。
(二)改进措施:加强宣传,满足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升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强化群众参与渠道,进一步完善官方微信公众号的留言功能,提升群众的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