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新巴尔虎右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behy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新巴尔虎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470-640382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新巴尔虎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住建领域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2025年我局通过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1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审核,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完善日常信息编辑审核与发布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政府网站平台的优势,规范专题栏目日常更新维护,安排专人负责平台后台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完善日常工作推进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本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和积极报送相关信息,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重大问题,定期开展自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结合“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围绕市政服务、住房保障、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的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二是各科室公开工作合力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场景式卡通动漫、图片、简明问答等多元化形式,深入浅出阐明政策要点,增强解读内容的易懂性和可读性。二是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结合股室职责督促各股室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