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新巴尔虎右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behy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新巴尔虎右旗审计局联系(电话:0470-640244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旗审计局信息公开主要渠道为旗人民政府门户网、旗审计局公众号、旗纪委“三务公开”平台、“两个责任再监督”平台及线下审计局大厅政务公开栏。全年旗审计局在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信息47条,其中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纳36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采取分级审核的方式严格把关公开信息,同时把控信息时效性。在信息审核发布环节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我局通过“新巴尔虎右旗审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审计机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法律、安全生产等各方面知识的科普工作,切实做好党建、业务、法治宣传等各类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不断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力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推动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持续跟踪问效,有力促进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整体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并收获阶段性成果,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标准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仍存在部分短板:一是公开内容的精准适配性不足,部分信息与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高频事项衔接不够紧密;二是公开渠道的协同联动性有待加强,线上线下公开载体未能形成高效互补,信息传播覆盖面与触达率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聚焦问题靶向发力,重点从以下提质增效:其一,深化公开内容精细化管理,确保信息公开更符合群众期待;其二,构建多渠道融合公开体系,强化线上、线下等载体的信息同步与联动推广,提升信息可及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