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制作。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新巴尔虎右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behy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新巴尔虎右旗财政局联系(电话:0470-640157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旗财政局信息公开主要渠道为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新巴尔虎右旗纪委“三务公开”平台、旗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平台、旗财政局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及一楼政务公开栏。2025年,旗财政局在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工作信息217条,聚焦财政职能职责,便于群众监督和了解财政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旗财政局及时公开部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对内容要素要求和公开程序进行完善。并对财政信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实现了信息全覆盖,符合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财政局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聚焦中心工作成效、部门政策文件等核心内容,常态化推送财政惠民举措、预决算信息、重大项目进展等权威资讯。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公开专栏的运营监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更新维护。密切配合相关部门抽查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保证正常、规范运营,积极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开内容针对性不足,公开渠道单一,新媒体平台运用不充分。
(二)改进情况
拓展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公开渠道,丰富呈现形式;采用图文解读、在线问答等方式优化政策解读,建立回应台账,提升互动效率,确保公开信息精准、便捷、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