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新巴尔虎右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behy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新巴尔虎右旗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470-6401803)。
一、总体情况
今年,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推动重大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情况。一是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2025年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业务工作信息55篇。二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府网站“依法行政”一栏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右旗林业和局紧密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抓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三务公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大量信息,包括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责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格局,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公开的信息未能充分考虑不同受众群体的需求,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咨询,有时不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或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
(二)整改措施: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咨询,加强对回应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沟通技巧。回应内容围绕公众关切点展开,为公众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六、其他需要报告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