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新巴尔虎右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behy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新巴尔虎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470-640193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5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主要包括发展规划、人事信息、预算决算、重大项目、年度工作报告等类别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认真梳理发改领域标准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二是及时做好相关栏目更新,做到有信息立即更新,注重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微信公众号和三务公开平台为主阵地,并设置专人管理。主动公开经济运行、民生保障工作、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等内容,及时发布相关工作成效,全年累计发布公众号29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发布需经过编辑人员编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道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是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还相对偏少、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展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领会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形成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工作,严格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安全、保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