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新巴尔虎右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behy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新巴尔虎右旗信访局联系(电话:0470-640259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信息主要通过旗人民政府网站、“新右信访”微信公众号、纪委监督“三务”公开平台等平台公布公开,2025年共发布信息1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新巴尔虎右旗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流程情况。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服务大局,注重正面引导,客观准确地发布各类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全旗信访动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我局通过“新右信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及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代办制等知识的科普工作,按时公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接待日安排,切实做好党建、业务、法治宣传等各类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由信访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其他处室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政务公开考核工作,主动接受公众评议监督。2025年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被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抓落实、促成效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一是业务人员培训力度不足、专业性不强;二是政务信息发布及时性、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通过提升对业务人员专业性的培训,优化信息内容质量。二是持续在主动公开力度、政策解读形式、依申请公开质量、政务服务优化等方面提质增效,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